晋城市城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卫健委的精心指导下,在区人大的大力支持和监督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疫情防控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维护稳定,持续提升卫生健康体育服务能力,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局法治建设工作高位推进
(一)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始终坚持把学习和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任务,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重点,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在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中认真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始终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全过程、全方面。党组书记、局长充分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真正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定期听取各医疗卫生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着力推进卫生健康依法行政和加强法治建设过程中重大和疑难问题的解决。将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贯穿卫生健康和体育工作的全过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法治建设与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依法执业纳入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年度工作任务和年终目标考核内容。
(二)健全法治建设领导机制
明确领导职责,落实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负责卫体系统行政执法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等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负责法治建设日常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件件得到落实,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事事有人负责,为卫体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三)科学学法,全方位普法
一是提高城区卫生健康系统普法教育的普法质量,在疫情期间,采取线上直播的形式进行普法授课。活动丰富多样,涵盖多媒体自主学习、展板宣传、法治课堂、法治沙龙等各类形式,在卫生健康行业普法领域有着创新意义与示范作用。
二是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筑牢依法行政观念。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作为干部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员完成了山西干部在线平台上的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年度学法任务。邀请业内专家学者开展执法培训,使法律知识、法治意识、法治精神内化为执法员的自觉意识和精神修养,外化为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是结合主题活动,深入推进《宪法》《传染病防治法》《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学习。借助12.4国家宪法日的时间节点开展社区普法宣传,积极组织开展学习民法典宣传周等活动,深入开展“进社区、进医院”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四是在回应社会关切问题中进行普法。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我局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也在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通过专项检查工作对相关机构和服务对象进行疫情防控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医疗机构共同支持配合,共同攻克难关。
(四)完善依法行政长效机制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我局先后出台了《关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定实施方案》等相关法制长效机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落实依法管理,强化依法行政,提升法治素养。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坚持宪法法律至上,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带头弘扬法治精神,绝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为保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到实处,我局制定了《晋城市城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城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关于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的规定》、《城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内部采购管理制度》等制度,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制度在管人、管事、管权上的规范和约束作用。对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干部任免和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严格落实必须经过集体讨论研究,严格执行重要事务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并要求凡是提交党组会议议题中涉及法律事务的,需提前将相关材料交至办公室征求法律顾问意见提升重大决策法治化水平,确保党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加强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扎实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我局通过政府统一购买服务的形式,聘请杜彩霞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邀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参与区卫体局政务信息公开、行政执法、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政府合同审查等工作,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重大案件以及重大决策过程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和建议,提高卫生健康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为我局重大决策、重要事项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在干部学法培训、行政复议案件办理、重大事项处理和推进体制改革中,邀请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讨论,充分听取并接受意见建议。
(三)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坚持召开案件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会议集体讨论决策,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并为公众查阅提供服务,对重大、疑难执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做到事前防范法律风险、事中法律控制和事后法律补救,有效防范我局在行政执法活动中的法律风险。
(四)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管理。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和文件精神,不断加强对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查,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由我局牵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签署前严格落实公平性和合法性前置审查,通过一系列合法性审查制度的落实,我局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提升。坚持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对我局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实行动态调整,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提高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充分征求意见并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五)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
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是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措施。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我局利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
二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是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的重要保证。我局主要通过文字、照片、音像等记录形式,利用移动执法仪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三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是确保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的关键环节,我局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经过多环节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法制审核未通过的一律不会作出决定。2022年共召开了1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会议,通过了3项重大执法决定。
(六)认真办理信访事项,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我局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单位创建,一是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一把手”负总责,其他领导分工负责制度。二是畅通信访诉求渠道,维护群众的信访权益。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投诉渠道,安排专人接听群众电话、查办群众来信、受理12345热线转发工单。对群众举报、投诉的各类问题,及时分派职能股室进行查处,形成受理、分派、查处、反馈、回复的闭环工作机制,依法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今年来,共受理来电来访及网上信访349件(次),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99%以上。三是加强纠纷排查,积极化解矛盾。对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正当要求,及时给予公正合理的解决,对比较重大、复杂的问题,局领导亲自过问,现场进行核查调解处理;对于多次调解不成功的,引导他们走司法途径来解决他们的诉求,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七)强化监督执法。一是完成了国家、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省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晋城市信用信息公共平台、一网通办目录编制等信息录入工作;精简办事材料,全面清理证明事项,对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梳理,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优化审批服务流程,严格按照“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要求,做到中央、省、市、区四级实施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认真梳理事项清单,对两项事项实施优化审批服务改革。二是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和“双随机、一公开”实施。加强法定传染病监测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辖区内各级各类传染病网络直报单位共27个,网络直报覆盖率达100%。收到传染病自动预警系统发出的预警信息137条,全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处置。免疫规划工作成效显著,我区共出生新生儿4847名,建卡4847个,建卡率100%。常规免疫报告完整率、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报告完整率均达到100%。对健康危害因素(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风险、学生常见病)持续开展监测工作,分析监测情况,提出防控措施,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防疫保障服务。为引导餐饮业不断增强营养健康意识,提升营养健康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我区共创建了6家“营养食堂”,均已通过市级验收,提高了广大群众的营养健康意识。对我区5所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机构开展了专项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开展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依法依规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共监管行业单位3266家,对326家经营单位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2022年共受理公共场所投诉举报案件27起,结案27起,结案率100%。实施行政处罚31户228580元;其中一般程序10户196080元;简易处罚21户32500元(公共场所14户17500元,医疗卫生7户1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6208元。进一步做好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对实施行政处罚在晋城市信用信息公共平台和晋城市城区政府网进行双公示。积极开展职业卫生工作,完成了20家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73家职业健康企业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在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尘肺病康复站。
三、存在薄弱环节和不足
回顾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执法人员专业能力有限、力量不足的问题。我局医疗卫生法律学习难度大,执法人员专业化亟需提升。卫生健康领域执法事项较多,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新法出台,执法人员培训也有待加强。
(二)在普法宣传的广度和力度上仍需加强。宣传形式仍不够新颖,难以有效调动干部、群众的参与性。此外,还需加强与社会医疗机构的联动配合,提升社会医疗机构的参与度。
(三)执法监管合力有待提升。市级与区级执法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与执法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以便提高衔接配合力度,提升执法质量,形成监管合力。
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深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全系统法治建设步伐,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入开展依法行政法治宣传,积极开展卫生健康普法工作、“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法律宣传培训,加大普法力度,提高普法层次。
(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部门监管执法,加强城区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和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应用,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量、动态、实时、智能监督;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动联合双随机抽查和协同监管工作,加快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创新监管方式,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形成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
(三)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强化“互联网+法治宣传”思维,创新普法载体,利用政务信息平台、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主动推送法治宣传信息,主动公开,供广大群众查询学习。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守法普法全过程,深入开展富有成效的宣传活动,真正使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向群众延伸、贴近。
(四)继续规范执法行为,力促监督检查常态化。严格按照卫生健康行政处罚等职权目录行使执法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授权行使职责。严格监督相关执法人员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五)继续加强队伍建设,力促执法行为专业化。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有关卫生健康体育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同时,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执法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并领取执法证后方可从事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
(六)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结合上级部署及工作实际,进一步梳理、优化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提高政务服务办事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五、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健全完善党领导法治建设体制机制,提升法治工作能力和保障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奠定坚实基础。坚持强基导向,推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实现基层法治建设协同推进。坚持改革创新,尊重基层首创精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培育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为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良好的法治工作环境贡献卫体力量。
晋城市城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