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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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2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6-28 发布机构: 城区卫体局

王春香代表:

如您建议中所提,“关于体育场地开放方面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共建共享、全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我区努力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构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完善群众身边的健身组织。近几年,我区利用省、市、区资金修建或更新维修各镇(街道)、社区(行政村)健身活动设施,并修建城区全民健身中心。各行政村和社区已达到了体育场所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01平方米,已达到“15分钟健身圈”的城市社区建设,并配备安装了篮球架、乒乓球台和健身路径,并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管理维护”的原则,各行政村,社区为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主体,具体负责农村公共体育设施的日常爱护工作。

二、为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构建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满足广大社区群众多样化健身需求,提升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按照“十四五”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的总体部署,近年来,我局积极组织各街道办事处进行社区全民健身中心申报工作,已为开发区办事处、西街办事处每家将投入40万元资金,完成配套建设提升或更新改造,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改造后会全面开放共建共享。今年,又为东街办事处观巷社区和南街办事处泰昌社区争取器材新建社区全民健身中心,同时,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已积极申请各方面资金进行白马寺和吴王山公园在原有基础上添加体育设施改造,洞头、东武匠等新建足球场地,旗道岭环形健身步道等全民健身场地,为我区全民健身提供更高标准的运动场地。

三、学校的体育活动场地向社会无偿开放,尚存在一定困难:一方面影响教学;另一方面存在安全隐患,所以暂时还有一定困难。目前,市全民健身中心及社区全民健身场地已免费向社会开放,我区全民健身中心在二次装修完毕后也将免费向社会开放。同时,我局会根据规定积极同相关部门和学校进行沟通,争取节假日及全民健身日向社会开放,提高体育健身资源共享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