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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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1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6-28 发布机构: 城区卫体局

徐登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东圣君悦湾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开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城政发〔2007〕35号)要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工作定位为: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主要包括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个方面。同时,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根据机构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向机构核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

2021年,为进一步加快我区社区卫生服务规范化建设步伐,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实现社区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经区卫体局研究申报,市卫健委批复同意,决定成立东圣君悦湾社区卫生服务站。2021年9月24日,区卫体局向区行政审批局出具《关于办理东圣君悦湾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函》,当时备案的东圣君悦湾社区卫生服务站法人为郭超,负责人为寇惠峰。该服务站成立后,2021年-2022年未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2022年11月16日,区卫体局下发《关于做好东圣君悦湾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指导和管理的通知》,明确东圣君悦湾社区卫生服务站由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业务指导和管理。并要求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对该服务站的日常监督,指导其规范开展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时下拨相关工作经费,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023年4月27日,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向东圣君悦湾社区卫生服务站预拨了65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但在之后的工作中发现,东圣君悦湾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法人和负责人已经全部不是当时备案的人员。新的法人和负责人并未向区卫体局和区行政审批局备案,也未变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为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安全合规,暂停向东圣君悦湾社区卫生服务站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

下一步,我局将督促东圣君悦湾社区卫生服务站尽快根据实际情况,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变更手续,并协调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东圣君悦湾社区卫生服务站协商解决2023年预拨的65000元经费问题,然后督促东圣君悦湾社区卫生服务站尽快按照国家规范要求,扎实开展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请徐登岭代表多多支持,促进东圣君悦湾社区卫生服务站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