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城市城区红十字会特殊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办法》(城红发〔2020〕20号),经区卫体局党组同意,拟对1户家庭给予临时救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5年7月30日-8月5日)。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区红十字会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3039977
晋城市城区红十字会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