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城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关于注销托育机构备案的公告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人口发〔2019〕58号)、《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托育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晋卫人口规〔2022〕1号)的要求,我局依法受理了晋城市城区中合教育管理有限公司百思贝儿童成长中心、晋城城区尚花早教婴幼托管中心、晋城市城区蓝欣托育照护服务店3家托育机构提出的《关于撤销托育机构备案的申请》。经研究,同意注销晋城市城区中合教育管理有限公司百思贝儿童成长中心、晋城城区尚花早教婴幼托管中心、晋城市城区蓝欣托育照护服务店3家托育机构备案登记,不再承担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现将注销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2061928
附件:关于注销托育机构备案名单
晋城市城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