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医疗机构临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切实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促进合理检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根据市卫健委《关于印发推进“检验结果互认”解决群众看病重复检验、费用高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市卫字〔2024〕83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区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医疗机构和项目清单(附件)向社会公布,希望广大居民朋友们积极监督,及时反映问题线索,共同推动互认项目普惠群众。
监督举报电话:0356—2060235
监督举报邮箱:cqwtjyzk407@163.com
附件:晋城市城区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医疗机构和项目清单
晋城市城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