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线索奖励举报的通告
为有效防控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传播,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区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经研究决定,对举报11月1日以来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行为实施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1、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未主动向社区(村)报备、躲避交通卡口排查、隐匿返回我区人员;
2、私自出租、接纳、容留从高风险地区来我区且未向社区(村)报备的人员;
3、恶意逃避常态化核酸检测或全员核酸检测的人员;
4、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核酸检测码等信息进行虚假检测的人员。
二、奖励标准
1. 举报线索一经核实,将给予举报人5000元奖励。
2. 被举报对象最终核酸检测为阳性,将给予举报人20000元奖励。
多个举报人分别有效举报同一对象的,只奖励首个举报人。
三、举报方式
市民可拨打举报电话提供线索,线索内容需包括被举报人姓名和来我区后的住所地址等详细信息。区防控办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356-3034979
18035618081
电子邮箱:jcscqfk@163.com
晋城市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借章)
202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