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城区开展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
2022年11月6日凌晨,我区在常态化核酸采样中发现一例初筛阳性,为坚决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要求,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于11月6日—11月8日连续开展三次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11月6日—11月8日每日上午6时—12时
二、采样地点
1.封控区人员,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对象足不出户,实施上门采样。
2.健康码绿码人员在各村(社区)核酸采样点采样(具体以各镇、街道发布的核酸采样点信息为准)。
三、检测区域
城区全区域。
四、检测对象
城区区域内全体人员(包括辖区内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五、有关要求
1.请广大居民在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引导下,积极配合采样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其法律责任。
2.在参加核酸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2米以上距离,采完后立即回家,禁止扎堆聚集交谈。
3.48小时内有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史的人员暂缓采样,并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备。
4、为保证核酸检测的正常秩序,将严格实施人员管控,公安民警可凭警官证、警服、警号,医护人员可凭医院门禁卡和胸牌,消防救援人员可凭消防救援证,所有工作人员及其他急诊就医等特殊人群可凭通行证正常出行。
5.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除值班人员和必要的工作人员外,其他工作人员全部就近、就地参与到居住地的核酸检测动员、组织、服务工作中。
晋城市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借章)
2022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