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从严从紧做好外防输入的
通 告
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我省多地相继发生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加上国庆节后返回人员增多,外防输入任务艰巨。为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现就进一步从严从紧做好外防输入工作通告如下:
请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非必要不来(返)城区,待目前所在地转为常态化疫情防控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城区。如节后确需来(返)城区,提前3天在“晋来登”报备,出行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来(返)城区后严格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一、近7日内有新疆、西藏、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等重点疫情省市(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随时调整)旅居史的来(返)城区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第一落点进行1次核酸检测,赋红码,由救护车点对点接送至集中隔离场所,实施相应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按频次开展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一切费用自理。
二、有除上述重点疫情省市以外其他省外涉疫县(市、区)旅居史的来(返)城区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第一落点进行1次核酸检测。
1、近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 赋红码,由救护车点对点接送至集中隔离场所,实施“7+5”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一切费用自理。
2、近7天内有中风险区、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 赋红码,由保障车队点对点接送至社区(村)或集中隔离场所,纳入社区(村)“五包一”管理,实施“7+3”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一切费用自理。
3、近3天内有疫情报告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且有外溢风险县(市、区)的旅居史人员:由保障车队点对点接送至社区(村)或集中隔离场所,纳入社区(村)“五包一”管理,实施“3+3”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一切费用自理。
4、近3天内有涉疫地市其他无疫情风险县(市、区)旅居史人员:本地人由保障车队点对点接送至社区(村),纳入社区(村)“五包-”管理,实施“3+3”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外地人由保障车队点对点接送至健康驿站,实施“3+3”驿站健康监测措施,驿站健康监测期间一切费用自理。
5、近3天内有无疫情风险地(市)旅居史人员:实施“3+3”自我健康监测,第一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不得外出,健康监测期间加强个人防护,在有限范围内活动,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得聚餐、聚会,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省内外市来返晋城人员
1、近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 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第一落点进行1次核酸检测,赋红码,由救护车点对点接送至集中隔离场所,实施“7+5”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一切费用自理。
2、近7天内有中风险区、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 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第一落点进行1次核酸检测,赋红码,由保障车队点对点接送至社区(村)或集中隔离场所,纳入社区(村)“五包一”管理,实施“7+3”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一切费用自理。
3、近3天内有疫情报告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且有外溢风险县(市、区)旅居史人员: 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第一落点进行1次核酸检测, 本地人由保障车队点对点接送至社区(村),纳入社区(村)“五包-”管理,实施“3+3”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外地人由保障车队点对点接送至健康驿站,实施“3+3”驿站健康监测措施,驿站健康监测期间一切费用自理。
4、近3天内有无疫情风险县(市、区)旅居史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法人单位报备,进行“3+3”自我健康监测,第一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不得外出,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
晋城市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