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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城区住建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6

晋城市城区住建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晋城市城区住建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ccq.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城市城区住建局联系(地址:晋城市城区凤台西街666号,电话:0356-286389,电子邮箱:jjscqzj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住建局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利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互联网+监管”系统等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工作,提高了住建局工作透明度,人民群众对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保障。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我局在集约化智能门户平台(拓思尔)主动公开的信息77条,主要包括:建筑节能、文明城市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党日活动、法制宣传、重点项目建设、城市更新、物业管理、住房保障、绿化品质提升、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建筑市场主体倍增、党史学习教育等。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有关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也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信息宣传;是及时收集信息宣传情况,定期发布信息宣传通报,推动信息宣传管理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充分利用市、区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在晋城市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我局指派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发布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确保住建领域政务公开内容全面、准确、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完善息公开的内容及公开方式,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和全面,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系统化和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晋城市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