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设事业单位
1、晋城市城区工程质量安全事务中心
负责辖区内建筑工程质量及安全。
2、晋城市城区住房城乡事务中心
协助开展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工作;负责在市、区、镇(街道),社区四级管理体制下的物业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大环境林带园林绿化管护工作。
3、晋城市城区建设工程事务中心
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的推广应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