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自建房安全防范工作
确保2024年春节期间安全稳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春节将至,返乡人员激增,自建房经营活动频繁, 自建房领域安全迎来重要挑战。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 指示批示精神,全力确保春节期间自建房领域安全稳定,持续 抓好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做好我市
自建房春节期间自建房安全事故风险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近期,全国范围内时有房屋倒塌 和经营性自建房火灾事故发生,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县(市、区)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要深入学习 《自建房倒塌事故案例》,深刻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全 力整改。要高度重视国家、省第三方督导核查反馈问题的整改 工作,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制定有用的整治方案,明确整改 内容、整改时限、整改责任,确保隐患整治到位。牢固树立“隐
患就是事故”理念,切实做好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二、切实增强风险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
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牢守住“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
“带险不经营,经营不带险”两条安全底线;严格封控管理和 日常巡查,充分发挥部门监管作用,聚焦重点风险领域、关键 环节开展隐患排查,确保管控措施持续有效;严格新增经营性 自建房监管,严防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趁假期恢复营
业。
三、 加强排查巡查频次。加强对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情况进 行排查巡查,春节期间,按照省市自建房专项部署要求,做好 经营性自建房房屋安全整改外,还要加强经营性自建房使用安 全,重点是消防设施是否按照要求配置并正常使用,安全疏散 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电气、燃气设备安装使用及线路管 路敷设维护是否符合要求,餐饮场所是否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 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 栅栏、广告牌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
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等情况。
四、严格落实管控举措。各县(市、区)要紧盯三类重点 房屋,春节期间要加强既有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对存在安 全隐患的要实施分类整治,完成整治前要落实管控措施;严格 新增经营性自建房监管,自建房转为经营用途的,应当依法依 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加强自建房安全常态巡查,发 现隐患第一时间告知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督促其主动采取解
危措施。
五、 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特殊
天气和特殊时期的房屋安全管理,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因地制
宜制定事故防范应急预案。要落实乡镇(街道)监管责任, 一 旦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第一时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采取“三 个立即” (即:立即撤离人员、立即设置警戒隔离措施、立即 发布危险告知书)应急措施,及时开展隐患整治,防止造成严
重事故。
六、做好假期值班值守。各县(市、区)要做好春节期间 值班值守,切实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保证值班人员电 话时刻畅通,确保人员到位、预案到位、防范到位;压实基层 责任,加强巡查检查,要做好风险研判、工作调度和信息报送
等工作,确保遇有突发情况等能够及时报告、有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