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租房租赁补贴 公租房分配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21-11-26 发布机构: 城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公共租赁住房是保障住房困难的城市居民的保障性住房,具体的申报条件是什么呢?如何申报公共租赁住房?

答:公共租赁住房是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目前有实物分配、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补贴两种方式。城区因房源不足,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目前仅面向低收入租赁住房补贴保障家庭的无(危)房户进行配租,采取轮候的方式进行。

公租房申报条件1、申请人需取得晋城市城区居民户口一年以上,且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共同生活。

2、符合民政部门低收入认定条件:家庭年人均支配收入低于2.7元;家庭总资产低于34万元,退役、现役军人家庭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房或危房(C、D级),可申请公租房。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工商注册(用于维持生活的除外)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车(用于维持生活的营运车辆除外)。

公租房租金标准为1元/ ㎡月。

二、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申报条件是什么?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申报条件是:1、申请人需取得晋城市城区居民户口一年以上,且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共同生活。

2、符合民政部门低收入认定条件:家庭年人均支配收入低于2.7元;家庭总资产低于34万元,退役、现役军人家庭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房或危房(C、D级),可申请公租房。

人均拥有住房面积低于20㎡,家庭住房面积低于60㎡,并在本行政区域内自行承租住房(不包括承租廉租住房、公租房等政府性公房),可申请公租房货币补贴。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工商注册(用于维持生活的除外)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车(用于维持生活的营运车辆除外)。

补贴标准以家庭人口计算,一人每年2400元,二人每年4800元,三人及三人以上每年发放7200元。

三、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和公租房分配如何进行申报?

答:如果全部符合申报条件,应去户口所在地办事处领取晋城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表,完成填写后到所在社区盖章,最后交到办事处,待审核不动产、车辆、家庭资产等信息后,发放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补贴,需要申请公租房的,进入分配轮候序列,按照顺序号依次分配公共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