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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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晋城市城区十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第135号办理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6-19 发布机构: 城区医疗保障局

尊敬的韩玉霞 贺新刚 原红波委员

非常感谢您对养老服务事业的关注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医养结合提高养老服务质量的建议》已收悉。这一建议对于提升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健康需求具有重要意义,我们高度重视并进行了深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晋城市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为基础,结合本市实际,逐步构建了"保障基本、覆盖全民、统筹城乡、持续发展、管理服务一体化"多层次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同时顺应医疗服务体系的逐步健全,有序推进医药机构医保定点工作,已初步形成遍及城乡、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定点医药机构服务网络,总体上满足了参保人员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二、工作措施

1.审批流程: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2号令】、晋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晋城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准入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晋市医保函(2022〕18号】文件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按规定办理,养老机构内设门诊申请资料受理后,通过初审、现场查验等环节,符合条件的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

2.加强政策培训:对纳入医保定点的养老机构内设门诊进行业务培训、指导,提高养老机构对医保政策的知晓度,更好的服务与群众。

3.加强监管提升服务: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机制,机构设置专人负责本机构医保管理工作,配合医保部门对养老机构内设门诊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防止医保基金的违规使用,确保基金安全。定期对其医疗服务质量进行绩效评价,督促其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宝贵的思路和方向。我们将持续关注养老机构内设门诊工作,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努力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医养结合服务 。如果您对我们的答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