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郭晋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DRG医保付费机制的提案》已收悉,现就提案中反映的问题,结合DRG医保付费机制实际,现答复如下:
医保基金实行市级统筹,现执行DRG医保支付方式政策改革的医疗机构由市医保统一管理,各县区负责政策落实。为建立健全DRG付费体系,区医保局多措并举抓落实。一是按照国家医保局医疗保障标准化体系建设要求,我区DRG实际付费医疗机构已建立统一的信息化平台。二是不断完善DRG分组付费体系,市医保组织相关医疗机构权威专家对基准权重进行谈判论证,并根据最终权重测算了三档费率。三是为提升我区医保及医院DRG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夯实付费改革基础,多次组织DRG付费政策宣导及业务培训。
2025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