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永霞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更好开展我区长护险工作》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现将我区目前的一些政策及做法向您介绍:
一、2021年,我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正式启动实施,完成了参保基金筹集、工作体系建立、待遇政策宣传、运行程序规范四项工作,在提升失能人员生活质量、减轻失能家庭的经济负担、提高失能人员护理便捷性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目前,享受人数1671人。
二、参保扩面方面,为稳步推进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做好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扩面准备工作,按照晋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市城乡居民重度失能人员摸底的通知》要求,全面准确掌握重度失能人员情况,2023年5月,我局对城区内城乡居民重度失能人员进行摸底统计,做到底清数明。待全市启动居民长护险工作时,我局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长护险前期核定准备工作方面,2023年8月17日,晋城市医疗保障局 晋城市残疾人联合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长期护理保险工作的通知》,为提高重度残疾人员长期护理保险知晓率,进一步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落实落地,提高政策覆盖范围,探索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使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员长期护理保险“应享尽享”,我局开展“重点人群,精准宣传”工作,及时全面对本辖区内参加职工医保的重度残疾人进行调查摸底、核准信息。提升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效应,做好重点人群关爱保障,确保民生改革成果充分共享。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国家的任务部署,在省、市医保局的指导下,将在制度框架内,扩大定点范围,加强机构建设与规范管理,推动护理行业发展,减轻失能人员家庭负担、提高失能人员生活质量。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2024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