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城区医疗保障局曝光2025年第一期
典型案例
2025年是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年,晋城市城区医疗保障局曝光台本期选取了3起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上述医疗机构和个人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了医保基金损失,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广大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需严格遵守《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山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我区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
01山西蓝九天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文昌街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国家医保飞行检查组现场检查中发现,山西蓝九天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文昌街药房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经查,该药店存在男性购买妇科用药并纳入医保结算、成人购买小儿用药并纳入医保结算、统筹基金支付医疗器械及消毒产品、人血白蛋白超医保限制范围支付、丁苯酞超医保限制范围支付、清开灵注射液超医保限制范围支付 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331.9 元。依据《晋城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四章二十三条之规定,追回已支付的医保费用,按违规费用30%加收违约金,共计应追回金额4331.47元(职工)。
02晋城市邱光明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0月,在全覆盖检查现场检查中发现,晋城市邱光明诊所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经查,该诊所盐酸左氧氟沙星胶囊、四季抗病毒合剂、头孢拉定胶囊、头孢拉定颗粒库存均与实货不符,涉及金额3765元。根据《晋城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第七章五十八条之规定,追回已支付的医保费用,按违规费用30%加收违约金,共计应追回金额4894.5元(职工)。
03晋城市同成堂国大药房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0月,在全覆盖检查现场检查中发现,晋城市同成堂国大药房有限公司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经查,该药店罗红霉素胶囊实际库存与系统不相符,涉及金额68元;执业药师不在店,但有销售处方药,涉及金额198.6元。根据《晋城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四章二十三条之规定,追回已支付的医保费用,按违规费用30%加收违约金,共计应追回金额346.58元(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