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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医保!重要消息!

发布日期: 2025-01-26 发布机构: 城区医疗保障局

我市医保“双通道”管理药品品种

2025年1月1日起

晋城市医保“双通道”药品

由252种增加至295种 

国家新增谈判药品中的

45种 也被纳入其中


那么
什么是“双通道”药品?
“双通道”管理药品怎么报销?

怎么查询是否为“双通道”药品

和“双通道”定点医药机构?

一起了解下吧



什么是“双通道”药品?



“双通道”是指通过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供应、配备、保障等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


“双通道”管理的药品,就是大家熟知的“特药”,在两个渠道——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执行统一的支付标准和价格政策。也就是说,在定点医药机构这些药品价格是一致的,医保的报销政策也是一致的,而且参保对象就诊的医院即使暂时没有,也可以在“双通道”定点药店购买,医保同样予以报销,个人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


“双通道”管理药品怎么报销?



参保人员按规定使用“双通道”药品时,原首批6个特药(曲妥珠单抗、氟维司群、伊马替尼、达沙替尼、尼洛替尼、舒尼替尼),参保职工和居民报销比例为70%;其它“双通道”管理药品,不执行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政策,职工医保统一按70%的比例支付,城乡居民医保按60%的比例支付。


怎么查询是否为“双通道”药品

和“双通道”定点医药机构?



关注“晋城医保”微信公众号——在线服务——服务大厅——特药查询,“特药药品查询”可查询“双通道”药品目录,“特药定点查询”可查看“双通道”定点医药机构。目前,我市将15家定点机构和23家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双通道”定点医药机构范围。


温馨提醒

1.自2025年1月1日起,配备“双通道”药品的定点零售药店均需通过电子处方中心流转“双通道”药品处方,不再接受纸质处方。

2.参保人员住院期间使用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药品时,按照乙类药品医保政策进行报销,相关费用纳入住院费用支付范围合并计算。参保患者住院期间,需使用“双通道”药品时,因医院备药不足无法满足治疗需求的,可通过门诊备案使用,并按“双通道”药品全省统一的医保支付比例单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