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开展全区医保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7-15 发布机构: 城区医疗保障局

晋城市城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开展全区医保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集中整治工作的公告

为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医疗保障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一)定点医药机构欺诈骗保行为:

 1、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3、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4、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5、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6、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7、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8、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9、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二)医疗救助领域:

 1、是否有未按政策规定对低保、特困人口等医疗救助资助对象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给予资助,造成资助不到位,存在未参保的问题。

 2、是否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实现应救尽救。

 3、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办理医疗救助过程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或其他违规行为。

二、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356-2061115

 2、举报邮箱:jccqybj@126.com

 3、邮寄地址:晋城市城区中原东街城区三馆503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问题题线索反映中需明确说明反映对象、发生时间、相关问题(如有相关证据材料,请一并提交),我们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晋城市城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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