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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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7-03 发布机构: 城区医疗保障局

 近日,晋城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监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政策的通知》,从2024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有效期5年。













职工门诊统筹

截至2024年6月30日

职工医保新变化

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新政策执行以后,会遇到的问题:

起付线的问题:

  继续执行按次起付标准(一、二、三类收费起付标准分别为80元/次、50元/次、30元/次),参保职工年度起付累计达到300元,不再设起付标准。7月1日前,起付线累计已超过300元的,7月1日后不再设起付线,按规定享受待遇(累计支付起付线超出300元的部分不再追溯);起付线累计未达到300元的,继续执行按次起付标准,达到300元后不再设起付线。

限额累计的问题:

  2024年,我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年度限额将提升至2500元/3000元。7月1日前已达到原定支付限额的,7月1日后可继续享受待遇至最高支付限额,7月1日前超过原定限额的费用不再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