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医疗保障局

城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对相关诊所违规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1-04-30 发布机构: 城区医疗保障局

为加强基金监管,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根据省市稽核要求,结合我局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经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现将发现的问题及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存在进销存药品不符问题。2021年4月7日,稽核人员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军林门诊存在进销存药品不符问题抽查该诊所2021年1月至今药品(三七片),系统显示医保刷卡销售36盒检查该药品无库存、且无该药品的进货票据等,根据定点门诊服务协议第四章28条之规定,追回违规费用535元,并扣除1倍违约金,共计扣除金额1070元。

对以上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要求所有定点医药机构逐项落实、认真自查,规范医疗行为,同时我局将继续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的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医药机构的服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