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10-09 发布机构: 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规范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领域行政执法裁量权,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山西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办法》和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规范退役军人工作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制发《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1.出台背景

2022年7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22〕 27号) ,要求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裁量权工作。山西省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分别就做好这项工作做出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结合近年来工作实际,认真参考学习相关省份工作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实施办法》。

2.基本概念

行政执法裁量权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方式、条件、范围、种类、幅度和期限等,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结合具体情形进行审查、判断并作出处理的权力。

退役军人工作行政裁量权基准,是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裁量涉及的事实情节,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涉及退役军人工作行政执法事项的原则性规定,或者具有一定弹性的执法权限、裁量幅度等内容进行细化量化,向社会公布实施的具体执法尺度和标准。

3.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包括正文和附件2个部分。

正文部分包括21条,主要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行政执法裁量权的有关规定,对退役军人事务领域行政执法裁量权工作进行规范,重点对省、市、县 (市、区) 各级的工作责任,以及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的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检查等事项,分类别明确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的内容。

附件为《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主要依据正文中明确的内容,明确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的4类13项具体行政执法事项裁量权基准。其中,行政处罚3项,规范了违法行为、法定依据、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和具体标准等要素;行政确认1项、行政给付8项,规范了责任部门、资格条件、所需材料、办理程序、办结时限等要素;行政检查1项,规范了监督检查的职责、范围等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