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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8

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cc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城市城区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晋城市城区泽州路3065号,电话:0356-2022966,电子邮箱:cqnwbgs@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局已在政府门户信息网上公开了机构设置、职能与职责、内设机构及涉农补贴领域事项。202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6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对申请公开的信息,依程序公开。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按工作流程规范管理。按照事项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要求,注重全过程的信息公开。区政府网站公开的政务公开工作,由负责公开事项的科室确定发布事项(政策解读),提交信息站;信息站负责信息发布、舆情收集并将舆情反馈给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做好回应。各环节有序衔接,确保群众看得到、易获取、好参与、能监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及时收集我局所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并严格按照公开时限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特别是涉农领域补贴政策,保证及时更新,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和信息站具体承办的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相关人员对照《条例》基本内容、相关配套措施和工作规范、信息清理、相关保密知识、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操作办法进行学习,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三是规范工作流程。规范了公务信息的上报、编写和公开的流程。要按照事项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要求,注重全过程的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不涉及的填0,不得空白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改进措施

1.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部分政策文件公开后缺乏通俗化解读,对群众关心的补贴标准、申请流程等关键信息阐释不够详细,可读性和实用性有待提升。

2.公开渠道协同不够。各业务股室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信息资源,未建立统一的共享台账,部分线下公开栏维护不及时,未能形成公开合力。

3.业务能力有待加强。部分工作人员对《条例》理解不够深入,信息公开审核把关不够严格,存在少数信息发布不规范现象。

(二)改进措施

1.深化公开内容建设。建立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审核、同步公开”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通过图文解读、视频解读、问答互动等形式开展解读;聚焦乡村振兴、粮食安全等重点工作,定期公开工作进展和成效数据,提升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优化公开渠道管理。建立信息发布协同机制,明确各渠道更新时限和责任主体,确保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信息“同源同根、同步更新”;加大利用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公开信息的力度,第一时间报道一些事关农民群众的热点问题。

3.强化业务能力提升。将《条例》及政务公开相关规定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定期开展专题学习;建立“老带新”帮扶机制,定期开展业务交流研讨,提升工作人员政策理解和实操能力;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制度,加强对公开信息的政治把关、法律把关和文字把关,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