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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8

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cc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城市城区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晋城市城区泽州路3065号,电话:0356-2022966,电子邮箱:cqnwbgs@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局已在政府门户信息网上公开了机构设置、职能与职责、内设机构及涉农补贴领域事项。202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6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对申请公开的信息,依程序公开。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按工作流程规范管理。按照事项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要求,注重全过程的信息公开。区政府网站公开的政务公开工作,由负责公开事项的科室确定发布事项(政策解读),提交信息站;信息站负责信息发布、舆情收集并将舆情反馈给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做好回应。各环节有序衔接,确保群众看得到、易获取、好参与、能监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及时收集我局所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并严格按照公开时限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特别是涉农领域补贴政策,保证及时更新,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和信息站具体承办的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相关人员对照《条例》基本内容、相关配套措施和工作规范、信息清理、相关保密知识、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操作办法进行学习,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三是规范工作流程。规范了公务信息的上报、编写和公开的流程。要按照事项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要求,注重全过程的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不涉及的填0,不得空白)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改进措施

1. 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部分政策文件公开后缺乏通俗化解读,对群众关心的补贴标准、申请流程等关键信息阐释不够详细,可读性和实用性有待提升。

2. 公开渠道协同不够。各业务股室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信息资源,未建立统一的共享台账,部分线下公开栏维护不及时,未能形成公开合力。

3. 业务能力有待加强。部分工作人员对《条例》理解不够深入,信息公开审核把关不够严格,存在少数信息发布不规范现象。

(二)改进措施

1. 深化公开内容建设。建立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审核、同步公开”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通过图文解读、视频解读、问答互动等形式开展解读;聚焦乡村振兴、粮食安全等重点工作,定期公开工作进展和成效数据,提升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 优化公开渠道管理。建立信息发布协同机制,明确各渠道更新时限和责任主体,确保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信息“同源同根、同步更新”;加大利用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公开信息的力度,第一时间报道一些事关农民群众的热点问题。

3. 强化业务能力提升。将《条例》及政务公开相关规定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定期开展专题学习;建立“老带新”帮扶机制,定期开展业务交流研讨,提升工作人员政策理解和实操能力;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制度,加强对公开信息的政治把关、法律把关和文字把关,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