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农业农村局

晋城市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0


晋城市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ccq.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城市城区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晋城市城区泽州路3065号,电话:0356-2022966,电子邮箱:cqnwbgs@126.com)。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局已在政府门户信息网上公开了机构设置、职能与职责、内设机构及涉农补贴领域事项。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8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对申请公开的信息,依程序公开。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按工作流程规范管理。按照事项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要求,注重全过程的信息公开。区政府网站公开的政务公开工作,由负责公开事项的科室确定发布事项(政策解读),提交信息站;信息站负责信息发布、舆情收集并将舆情反馈给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做好回应。各环节有序衔接,确保群众看得到、易获取、好参与、能监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及时收集我局所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并严格按照公开时限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特别是涉农领域补贴政策,保证及时更新,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和信息站具体承办的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相关人员对照《条例》基本内容、相关配套措施和工作规范、信息清理、相关保密知识、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操作办法进行学习,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三是规范工作流程。规范了公务信息的上报、编写和公开的流程。要按照事项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要求,注重全过程的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各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对信息的提供不够主动、积极;二是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开程度,提高更新速度;三是公开内容还不够规范,准确把握鉴定具体公开的内容和范围还有差距。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提高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条例》的要求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成为行政机关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自觉推行信息公开;二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录入信息和数据力求及时、准确,规范化。三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利用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公开信息的力度,第一时间报道一些事关农民群众的热点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晋城市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