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公告
各镇(街道)、村(社区):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晋财农〔2022〕9号)文件精神,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形势,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各镇(街道)要按照文件要求,迅速安排部署,组织村(社区)据实填报,务必于4月8日前完成面积申报。
晋城市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