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农发〔2023〕64号
晋城市城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晋城市城区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
奖励办法(试行)》奖励资金的申报通知
南村镇、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晋城市城区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奖励办法(试行)》城政办发[2023]33号的文件精神,各镇(街道)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农业主体积极申报。
一、申报对象
在城区范围内的农业企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村(社区)等实施主体。
二、申报时间
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20日。
三、申报资料
1.晋城市城区农业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申报表。
2.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征信证明。
3.申报主体项目实施地点土地手续。
4.其他相关佐证资料。(购买发票,修建合同、生产记录等)。
四、申报要求:
1.已享受过奖励资金的一次性固定投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蔬菜种植面积当年只奖一次,复播面积不累积计算。
五、报送地点:
农业类项目报送至晋城市城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张志兵
联系电话:2022833
畜牧类项目报送至晋城市城区畜牧兽医中心
联系人:田野
联系电话:2052360
附件:晋城市城区农业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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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5日
晋城市城区农业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申报表 | ||||||
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 ||||||
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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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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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
注册资金 |
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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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所在地 |
发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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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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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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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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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针对申报依据的实施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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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办)初审意见 |
年 月 日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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