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市级蔬菜大棚建设项目第二期建成主体的
公示
根据晋城市农业农村局、晋城市财政局《关于加快设施蔬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2025-2027)》的通知晋市农发〔2025〕9号精神,现对晋城市万丰农机专业合作社新建成春秋大棚10亩,应奖补6万元进行公示,公示期:2025年11月14日—2025年11月20日,如有异议,请向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反映。受理电话:0356-2022966。
晋城市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