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城区政策性蜂业综合收入保险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健全我区政策性养殖保险体系,完善蜂业产业领域风险防范机制,满足农户不断增长的差异化保险需求,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农民增收。结合我区养殖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名称
晋城市城区政策性蜂业综合收入保险
二、政策依据
根据晋城市农业农村局、晋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晋城市政策性蜂业综合收入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市农发〔2025〕31号),制订本实施方案。本方案执行期为三年(2025年-2027年)。
三、保险内容
(一)保险标的
在辖区内定点养殖或投保后在运输检疫证明载明的行政区域内转地放蜂,且蜂群品种在当地饲养1年(含)以上的蜂群(以下简称保险蜂群)。
(二)保险责任范围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蜂群因非人为原因造成保险蜂群死亡或市场价格下跌,导致保险蜂群实际收入低于目标收入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相应责任负责赔偿。
1.基本责任。即死亡责任:非人为原因造成蜂群死亡,范围包括主要疾病、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野生动物损毁等[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洪除外)、暴风、冰雹、雷击、冻灾、火灾、爆炸、泥石流、山体滑坡、建筑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农药中毒、花粉中毒、其它化学毒物中毒以及人头蜂、啄木鸟等野生动物侵害]。由于上述原因直接造成保险蜂群的死亡,且损失率达到约定的损失标准,保险机构负责赔偿(损失率50%-70%,赔偿70%;损失率达到70%以上视为全损,赔偿100%)。
2.附加责任。即收入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蜂群死亡、价格下跌或产量降低,导致保险蜂群每群所产产品市场销售收入(实际收入)低于保险合同约定收入(每箱保险金额)、保险机构负责赔偿。实际收入=每千克蜂蜜价格×每群产蜂蜜重量。蜂蜜价格由市畜牧兽医部门根据当地的市场行情确定。
(三)保险金额及费率
1.基本责任保险金额
600元/箱(蜂箱200元、蜂群400元),费率4%,保费24元。
2.收入责任保险金额
西方蜜蜂360元/箱(每箱平均产量 30千克×平均价格 12元),费率7%,保费为25.2元/箱。
中蜂450元/箱(每箱平均产量7.5千克×平均销售价格 60元),费率7%,保费为31.5元/箱。
(四)保险期限
保险期间为一年。保险期间开始之日起10日(含)内为保险蜂群的疾病观察期。保险蜂群在疾病观察期内因疾病、疫病导致死亡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五)赔偿处理
1.死亡责任赔偿方式
每箱赔偿金额=蜂箱赔偿金额+蜜蜂赔偿金额
死亡责任赔偿金额=∑每箱赔偿金额
2.收入责任赔偿方式
每箱赔偿金额=[每箱约定收入-(每千克蜂蜜价格×每群产蜂蜜重量)]
收入责任赔偿金额=∑每群赔偿金额
四、保费补贴办法
保费由市级财政、区级财政、养殖户分别按4:4:2的比例负担。
五、保险经办机构
依据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实施方案》的遴选结果,确定的保险机构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蜂农自主自愿的方式,经办晋城市城区政策性蜂业综合收入保险。
六、补贴资金拨付流程
(一)养殖场(户)与保险公司签订价格保险合同。
(二)严格审核期限内的承保和理赔情况。相关保险公司须提供申请保费补贴资金的请示、期限内的承保明细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审核结束,经中心领导班子、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拨付补贴资金给保险公司。
七、工作要求
(一)积极宣传引导。根据辖区内养蜂场(户)的生产实际,发挥宣传引导职能,积极推进保险落地。
(二)加强审核管理。各保险公司在承保、理赔时,应认真核对数量,确保所有数据准确无误。
晋城市城区畜牧兽医中心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