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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4-10-08 发布机构: 城区农业农村局


晋城市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发〔2024〕97号)和晋城市农业农村《关于印发晋城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发2024〕41号)文件的安排部署,为扎实推进我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4年,全年培育高素质农民140(其中,中央资金培育40人,省级资金培育100人)全年围绕粮油稳产保供任务培育人数60人。全年高素质农民培育要覆盖到拟建设的6个精品示范村,拟建设的9个提档升级村根据乡村需求情况覆盖到村(附件1)。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带头人。面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小微农企)、专业型社会化服务企业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骨干,全年培育40人,资金标准为5000元/人从中央资金列支。

(二)种养加能手。面向从事种养加的农业劳动者、农业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全年培育100人(其中粮油稳产保供任务培育人数60人),资金标准为1000元/人,从省级资金列支。

二、主要内容

(一)重点提升技术技能水平。支撑粮食生产和大豆油料扩种,聚焦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围绕全产业链技术或单项关键技术开展培训,推进良田良种良法良制融合。围绕特色产业,开展相关培训;及时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措施及相关设施装备应用培训,做好师资课程储备。

(二)培优提升产业发展能力。服务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围绕经营管理、绿色发展、品牌创建、市场营销、风险防控等内容开展培训,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带动能力。服务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围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优化升级、农流通高质量发展等,分领域、分产业、分层级开展系统培育,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三)全面提升综合素质素养。全面开设综合素养课程,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等相关课程覆盖所有培育对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三农相关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农业绿色发展、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耕地保护建设、农业金融保险、乡村治理、农耕文化、农村移风易俗等领域知识、理念和倡导性要求,全面提升农民综合素质。

三、专项行动

围绕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重点组织好农业专项培训行动。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能力提升培育行动。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专业型社会化服务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带头人为对象,开展主体发展能力提升培训,支持组织跨区域学习,帮助拓宽发展思路、优化发展路径,促进产业提档升级。

(二)粮油作物单产提升培育行动。结合单产提升工程,强化开展小麦、油菜等粮油作物高效栽培、病虫防控等良种良法高产高效技术培训。

(三)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行动。面向小农户开展素质素养提升试点培训举办2个班(2023年举办培训的村不再重复),每班安排4个课时,培训内容为综合素养课,可与其他整村进行的培训任务统一进行,也可与春耕田间管理、防灾减灾等应急性培训结合开展,创新性开展乡村文化和乡村治理相关培训,培育文明乡风。

工作要求

)强化组织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把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作为推进乡村人才振兴重点工作。加快制定本级实施方案。二是强化绩效管理。对标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对各培训机构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开展绩效管理,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APP”等,组织参训农民对所有培育教师、基地、培育班组织和培育效果等综合管理在线评价,农民满意度不低于90%。继续组织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质量效果评价工作。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及时总结高素质农民培育和技能评价的好经验、好模式,挖掘高素质农民在带动产业发展、带领群众增收致富中的好典型、好案例,多渠道开展宣传推广,引导农民群众学优争先。四是强化信息报送。各培训机构要指定专人管理和使用农民教育培育信息管理系统,在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全部信息录入工作

完善体系建设。一是明确培育主体。积极组织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和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育。二是遴选培育对象。针对国家扩油扩豆战略需求,进行培训。积极组织群众填写需求摸底调查问卷,建立摸底台账;针对农民培育需求,组织有意愿、有需求的农民手机下载“云上智农”APP报名参加培育。三是确定培育机构。按照机构申请、区级申报、市级审定并向社会公布、省级备案的程序确定培育机构。在晋城市审定的培育机构内,结合我区工作实际,选择3家培育机构承担培育任务。可优选以往农民培育效果好的培育机构承担任务或通过公开申报、组织评审、党组研究、社会公示等形式遴选培育机构,鼓励优质教育培育机构长期稳定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四是优选师资教材。建立由涉农部门、院校的专家教授、农技推广人员、乡土人才等组成的师资队伍,优选授课教师,建立授课效果考核评价机制。支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农技人员和农业生产主体及涉农经营服务主体专业人员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鼓励将法律、金融、文化、乡村治理等领域师资纳入共享师资队伍。综合素养课程师资原则上应来自行政事业单位、涉农院校、农广校、科研院所等公益性机构。严格审核把关综合素养课教材。

)创新培育方式。一是优化培训方法。按照“因材施教、因需施教、因时施教”总要求,实施分品种组班、分技术授课、分阶段培训综合采用课堂教学、现场教学、实践实训、线上学习、观摩交流等培训形式,提高培训时效。要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模块化设计综合素养课、技术技能课和能力拓展课。以生产技术培训为主的,实操实训学时数不低于总学时数2/3鼓励培训机构组织参训农民到先进省市考察学习,开拓视野。二是推动混合教学。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APP等在线学习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和考核,鼓励农民自主学习,具体学时见附表3。线上培育服务费按培育资金标准的6%,由培育机构支付。

)严格培育管理。要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和培育对象,落实“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跟踪培训进度,随机抽核培训执行情况填写督查表,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承担任务的培育机构每班原则上不超过100人。种养加能手班不超过50人。培育机构要建立指导员制度,按需制定培育计划,量身定制培训课程,优选师资教材,实行全过程跟踪培养。培训机构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要求,通过过程评价、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评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价学员学习成果,对合格者颁发培训证书。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信息化管理,参训学员培育信息全部录入“山西省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https://sx.yszn.net.cn)”,确保培育信息可查询。

)做好延伸服务。做好各类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宣传,组织协调农业农村系统相关管理和技术力量,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等专业队伍,为技术技能提升类培育对象提供长期技术指导服务。

)加强资金管理。一是明确资金用途。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需求调查、线上线下培训、实践实训、跟踪监测等与培育工作相关的费用,可以支出学员学习考察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但严禁以现金直接分发给农民个人,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不得用于与培育无关的支出。开班后拨付50%的项目资金。培训任务全部完成,并经农业部门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项目资金。二是细化支出范围。培育机构须与承担其任务的实训基地明确合作关系,并向实训基地支付场地耗材、实训师资等切实发生的相关费用。农民素质素养提升试点行动的班次,可按规定列支课酬、资料费等与培训直接相关的费用,不得列支食宿费用。三是加快支付进度。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加快执行进度,将资金支付等信息及时规范录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四是强化资金监管。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对培训机构的监管,对于挤占、截留、挪用资金和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相关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培育机构要依据要求规范合理使用资金,在项目实施结束后,开展项目资金审计。

附件:1.晋城市城区精品示范村和提档升级村名单

2.晋城市城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分配表

3.山西省高素质农民培育模块要求

4.晋城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开班申请

5.晋城市城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信息表(推荐表)

6.晋城市城区高素质农民新型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带头人培育学员信息汇总表

7.晋城市城区高素质农民种养加能手学员信息汇总表

8.晋城市城区高素质农民培育课程表

9.晋城市城区高素质农民培育满意度测评表

10.晋城市城区高素质农民培育考核评价表

晋城市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930

附件1

晋城市城区精品示范村和提档升级村名单

精品示范村(6个):北石店镇小张村、七岭店村、河东村,西上庄街道办玉苑村、屋厦村、焦山村

提档升级村(9个):东王台村、东上村、小张村、朝天宫村、西田石村、山门村、苗匠村、牛山村、屋厦村。


附件2

晋城市城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类型及资金分配表

培训机构

培育专业

培育人数

培育标准

补助资金总额(万元)

合  计


140


30

晋城市锦绣河山农业服务中心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带头人

40

5000元/人

20

晋城市民生职业培训学校

技能提升培训

50

1000元/人

5

晋城市春秋教育培训学校

技能提升培训

50

1000元/人

5

附件3

山西省高素质农民培育模块要求

培育类型

培育层级

总学时

课程所占课时比例

线下培育学时

线上学习学时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带头人

区级

≥140

≥100

总学时的30%

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

区级

≥56

≥40

注:培训 45 分钟为 1 学时,每半天不超过 4 个学时。




附件4

晋城市城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开班申请表

培训机构名称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培训地点


开班时间


培训类型


培训专业


培训人数


培训机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管理部门批复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二份,培训机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培训机构提交开班申请

表时,必须附课程表、授课老师资料、培训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学员身份证

明等资料。


附件5

晋城市城区高素质农民

培育对象信息表(推荐表)

姓  名


年龄


民族



性  别


文化
程度


政治
面貌


身份证
号码


家庭
住址


个人简历及实体概况


培训
需求


联系
电话


E-mail


推荐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培训
机构
意见


农业
主管
部门
意见



附件6

晋城市城区高素质农民新型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带头人

培育学员信息汇总表

培训机构: (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文化程度

家庭住址

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村集体名称

从事产业

联系电话

备注







































































培训机构负责人签字:

附件7

晋城市城区高素质农民种养加能手学员信息汇总表

培训机构: (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文化程度

家庭住址

培训类型

从事产业

联系电话

备注

















































































培训机构负责人签字:


附件8

晋城市城区高素质农民培育             课程表

指导员:






班主任:

培训日期

培训内容

课时

授课老师

培训费用

培训地点


上午






下午







上午






下午







上午






下午







上午






下午







上午






附件10

晋城市城区高素质农民培育考核评价表


                                       

姓名


性别


学历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政治面貌


县区村镇


培训类型


证书编号


1、

2、

3、本次学习的收获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考评结果

合格□    不合格□      

考核员

签字


考核单位名称


考核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