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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明确规上工业企业2025—2026年秋冬季差异化管控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9-30 发布机构: 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晋城市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明确规上工业企业2025—2026年秋冬季

差异化管控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按照国家、省、市、区关于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有关要求,结合我区环保绩效评级结果和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实际,决定对重点行业企业在2025—2026年秋冬季(2025年10月1日—2026年3月31日)采取区域统筹的方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实行差异化管控、轮流停产减排。为便于企业及时组织生产和执法监管,现将重点行业企业具体管控要求明确如下:

一、管控措施

(一)整体管控要求:

1. 按照国家绩效评级标准要求,评为A级、引领性的企业自主减排,B级的企业停产45天,C级的企业停产70天。

2. 按照地方绩效评级标准要求,评为A级的企业自主减排;采石、来料加工行业企业评为B级的停产55天,评为C级的停产80天;其他行业企业评为B级的停产20天,评为C级的停产40天,同时在生产期间启动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停产减排。

3. 被国家和地方绩效评级标准评为D级和应评未评的企业,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停产。

(二)水泥行业:晋城市钻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3月5日停产,行业内其他企业具体情况见附件1。

(三)其它重点行业:晋城市新华线缆有限公司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1月9日停产;晋城市金菲机电有限公司2025年12月21日至2026年2月28日,涉VOCs工序停产,使用水性漆除外;山西燕山鑫源防护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30日、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3月6日,涉VOCs工序停产,使用水性漆除外;晋城金晟机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12月21日至2026年2月28日,涉VOCs工序停产,使用水性漆除外;晋城王台机电有限公司2025年12月21日至2026年2月28日,涉VOCs工序停产,使用水性漆除外;晋城凤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印刷厂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月14日,涉VOCs工序停产,使用水性油墨除外;晋城海斯制药有限公司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停17台反应釜,行业内其他企业具体情况见附件3。

(四)其他行业:晋城宇光实业有限公司矿用材料分公司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10日、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2月25日,涉VOCs工序停产,启动橙色及以上预警日生产时间由8小时减为4小时;山西晋煤成达科技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8日、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26日,涉VOCs工序停产,启动橙色及以上预警日生产时间由8小时减为4小时,行业内其他企业具体情况见附件4。

二、其他要求

(一)各相关企业要按照国家《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5〕314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理办法》(晋环发〔2022〕20号)及市生态环境局公开发布的2025-2026年秋冬季应急减排清单,及时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于2025年10月1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材料送至晋城市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前楼122室),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电子邮箱备案。

(二)各相关企业要按照差异化管控清单做到早安排、早部署,确保安全停产到位(停产时间为停产第一日0时,复产时间为停产最后一日24时)。早开一天或晚停一天在非秋冬季期间3倍量补齐。企业在复产时,要提前3个工作日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提交请示报告。生产期间,各项污染物要稳定达标达量排放。超管控要求达3次,挂黄牌;超管控要求达7次,挂红牌停产10天;超管控要求达10次及以上,挂黑牌停产30天。

(三)协同供暖的工业企业,要在停限产期间严格执行热源替代方案,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协同处置危废的工业企业,要严格执行危废暂存方案,确保危废安全处置到位。

四)各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工作人员通信信息库,明确企业具体负责人和联络员,加强应急值守,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确保信息和指令及时有效传达到位。请各企业填写附件5《规上工业企业2025-2026年秋冬季差异化应急管控工作联系人回执》并加盖公章,于2025年10月15日前纸质版材料送至晋城市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前楼122室),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电子邮箱备案。

五)晋城市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在秋冬季差异化应急管控响应期间加大监督帮扶力度,对拒不执行本通知要求,甚至扩大生产、偷排偷放的企业,要移交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查处,杜绝违规生产的现象发生。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039294

电子邮箱:jccqjmj@126.com

附件:晋城市城区2025—2026年秋冬季规上工业企业差异化管控清单


附件: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