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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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十届六次会议第TA0092号提案的回复

发布日期: 2026-06-11 发布机构: 城区公安分局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住宅民宿的安全监管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所称的民宿实际为网约房。网约房是房客、房主通过网约房平台分享房源信息,沟通交流、预定入住并按小时或按日结算的网络订房模式,也有人将其称之为非标准住宿、短租房、共享住宿、民宿等。
  而民宿按照《晋城市民宿促进与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应当依法办理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统称为旅店。
  一、基本情况
  我辖区目前共摸排网约房经营者116人,房源552处,已在晋城市公安局网约房管控系统重录入552家,通过系统上传入住人员信息8880条。
  二、工作情况
  (一)准入机制
  晋城市公安局于2025年12月17日在公众号发布《晋城市网约房治安管理办法(试行)》对网约房备案作出明确规定。其中第六条对网约房应当具备的安全条件作出规定,第七条对于网约房经营者开展经营活动前办理登记前需要提交材料作出规定(必须办理营业执照)。该办法于2026年1月1日起实施,确保了网约房准入机制的正规化、合理化。
  经对接行政审批局,在办理营业执照前需要房东出具同意将住宅用房改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申请人签署承诺书,承诺该经营行为已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且不影响其权益。
  (二)安全监管
  1、专项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加强新业态治安管理的决策部署,有效整治网约房领域存在的治安隐患,规范经营秩序,有效破解监管难题,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于1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行动。
  一是行动期间全面摸底排查,精准掌握底数。采取“线上摸排与线下核查相结合”的工作模式,主动对接“美团”、“携程”、“途家”等主流平台企业,依法采集我区活跃房源列表、经营者信息及部分订单数据。各派出所整合线上数据、群众举报线索及社区网格员反馈信息等,组织警力对疑似网约房集中区域、重点楼宇开展“扫楼式”实地排查,逐户核实房屋地址、经营者信息、房间数量及经营状态,建立“一户一档”基础台账,截至目前,共摸排网约房552家。
  二是加大检查频次,深入隐患排查。行动期间加大检查频次,对已掌握的网约房场所每周至少检查1次,对照安全隐患排查清单逐项检查,对于发现的隐患依法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截至目前,共检查820次,摸排隐患166处。
  三是强化实名登记,落实入住核验。严格督促网约房经营者(包括提供服务的平台企业)依法落实住宿人员实名登记制度。我局积极推广安装具备身份核验、人脸识别功能的智能门锁,确保实现“人证相符、逐人登记、实时上传”的管理要求。截至目前,推广并安装144家。
  四是依法严厉打击,净化治安环境。我局始终保持对利用网约房实施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严打态势。重点打击“黄赌毒”、诈骗、聚众斗殴等突出违法犯罪行为。对明知存在违法犯罪活动仍为其提供经营场所的网约房经营者,坚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定期选取并公布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效应,切实净化网络住宿行业生态,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截至目前,共处罚44家,其中警告21家、罚款23家。
  2、日常管理
  专项行动结束后,我局积极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前期整治成效。将专项行动常态化,落实定期抽查、每周通报机制,对问题突出、隐患集中的区域和责任单位,提高检查频次和整治强度,压实属地派出所管理责任。通过持续督导、循环提升推动网约房管理向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高效化方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实现问题整改到位、机制运行有效、管理提质增效。
  三、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联合文旅、市场监管、消防、街道办等部门加强协同管理,主动对接,常态化开展联合检查与协同执法;持续深化与相关互联网平台企业的沟通协作机制,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