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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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TA014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2-27 发布机构: 城区公安分局

首先感谢您所提的建议。针对您所提关于加强校园暴力和欺凌防治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校园件欺凌和暴力事件频发,引发了社会的高度关注。我局高度重视,提出以下建议措施:
   一、继续加强涉校案件的打击处置。对涉校案件坚持第一时间出警、第一时间处置,要充分发挥教育部门牵头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作用,按照“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学校为主”的原则,在教育部门、学校对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和调查处置基础上,对情节比较恶劣的欺凌事件,根据学校邀请派员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做到既关爱帮助,又充分发挥教育惩戒措施的威慑作用,促进学生内心感化、行为转化。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置,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要依法惩处。对校外成年人教唆、胁迫、诱骗、利用在校中小学生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要依法从重惩处,有效遏制学生欺凌和暴力等案事件发生。
  二、持续加强法制安全教育。公安机关派驻法制副校长,主动进入校园,开展防欺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广大师生的法制意识,教育广大中小学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己抵制欺凌违法行为。
  三、加强校园内部安全保卫。教育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指导学校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校园安防建设,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同时要优化落实“护学岗”机制,在学生上下学时段加强对学生活动的重点场所、公共区域的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及时排查发现、干预制止学生欺凌苗头,有效震慑违法犯罪。
  四、加强校园周边秩序整治。公安机关要联合相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清理治安乱点,确保秩序平稳。要以派出所为单位,做好辖区重点人员的摸底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于存在现实危害的,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联合相关部门务必做到管控到位。
  五、同教育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公安机关同教育部门建立中小学生防欺凌情报信息共享和处置工作联动机制,确保第一时间知情,第一时间派警处置,第一时间对社会公布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