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聚焦建设法治公安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深入推进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为动力,强化服务保障,严格监督管理,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持之以恒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发挥法治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作用,为中心工作、领导决策、基层执法提供法治服务保障。
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健全完善常态化学习机制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加强依法履职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每月下发学习计划,先后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关怀帮扶办法》《刑法修正案(十一)》《行政处罚法》《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宪法修正案》《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
(二)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各项学习任务。按照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的内容清单,通过线上+线下、集中+错时,统筹政治轮训班、书记上党课、专题讲座、观看电影、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学习,有效增强了全体民辅警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采取“普遍谈”与“重点谈”相结合,进行“一对一、面对面”谈心谈话,营造了浓厚的教育整顿氛围,把学习教育成果有效转化成思想成果和工作成果。
(三)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始终,把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贯穿始终,把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贯穿始终,组织开展党史专题学习,坚持真学、细学、深学,做到深学、深悟、深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四)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各项会议精神热潮。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贯彻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誓词》,坚定奋进新时代的信心决心,引导全警从各项会议精神中总结历史经验、汲取奋进力量。
二、深化公安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加强对执法办案全流程、全要素、全环节管理
(一)严把案件审核关。深化落实受立案和刑事案件“两统一”改革,对案件办理的各个执法环节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适用法律正确、证据确实充分、法律程序规范。审核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行政拘留,强制戒毒人员。
(二)强化平台应用考核监督。坚持网上巡查和执法分析研判制度,对接处警视音频上传率、办案区视音频上传率、涉案财物入库率、快办案件办理情况、4G执法记录仪视音频上传情况、案件视音频质量、法度智能笔录应用情况、206系统应用等重要执法环节进行定期分析、研判通报,严格抓好对案件接报、受理、录入、审核等各个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实现对执法办案全过程监督管控。下发平台应用类通报,对存在的问题实时通报、及时整改。
(三)完善执法监督考评机制。继续落实“一案一审一考评”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化条件下的执法质量考评体系,每月下发《执法质量通报》,每季度开展执法规范化检查,下发《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通报》,发现、整改不规范执法问题,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发挥典型案件的示范作用,开展2021年度最优案件评选活动。
(四)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建设。调整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增强执法质量整体管控,统筹协调执法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出台《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议案制度》《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例会制度》《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共召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7次,为各类重大敏感复杂案事件处置提供法律指导意见,正确运用法律,预防执法风险,保障民警执法安全,防止错案发生。
(五)支持配合监察委员会查办案件。贯彻落实《公安机关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移送通报工作办法》,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及时向城区监察委员会通报了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犯罪线索;支持配合监察委员会查办案件。
三、扎实开展教育整顿,推动教育整顿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相向而行
(一)抓组织领导,发挥牵头部门职能作用。按照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在对教育整顿中发现和日常执法中存在的顽瘴痼疾分门别类、重点整治基础上,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违规取保候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指定专人成立各专项工作小组,为各项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坚实基础。召开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推进会,通报各执法办案单位存在的顽瘴痼疾,落实整改措施,形成“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刀刃向内击要害、动真碰硬除顽疾的整体合力。
(二)抓重点要素,全面梳理排查执法问题。第一,全面整治违反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组织民辅警两轮填报“三个规定”自查表,全面自查自纠,下发专项通知并开展了违反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倒查和排查工作,有民警主动向组织说明涉及“三个规定”相关问题。制作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试卷,组织开展全警测试,将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全警的必答题、必修课。第二,全面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违规取保候审等问题。围绕“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目标,把受立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涉案财物、调查处理等重点环节作为工作重点,开展全链条、全要素、全流程排查。第三,扎实开展重点案件交叉评查工作。聚焦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典型、顽固性执法突出问题,围绕评查重点和对象范围,排查梳理2018以来受案后超期未作结论案件、不予立案案件、撤销案件、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未结案件、退回补充侦查超期未作结论的重点案件。同时组织相关执法办案单位开展自查,逐案形成自查核查报告,严格按照“一案三查”原则,查程序、查证据、查结果,向分局队伍教育整顿办移交问题案件。
(三)抓靶向监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存在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及违规取保候审等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建立台账,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下发专题通知通报,通报责任单位对执法不规范问题进行情况说明和立即整改,跟踪问效、对账销号、立行立改。对重点案件建立《重点案件评查工作动态管理台账》,问题案件逐案形成评查报告,保证评查工作走深走实。对涉案财物管理重点环节存在的执法不规范问题进行有效整治,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有效解决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等问题。
(四)抓制度建设,筑牢执法规范建设基石。结合教育整顿查纠整改,修订完善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执行工作规范(试行)》《案卷管理规定(试行)》《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工作细则》《案管中心工作规定》《受案立案工作实施细则》《办理取保候审工作规范》《关于办理刑事案件职责分工的规定》《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规范》,制定了《关于“三个规定”有关事项记录报告工作规定》《酒精检测仪使用规范》《制作到案(抓获)经过规范》《制作立案呈请报告文书制作规范》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民警执法行为,着力构建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实战的执法培训体系、规范的执法办案体系、系统的执法监督体系、有力的执法保障体系“五个体系”,推动公安机关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监督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四化”建设。
四、提升服务大局、服务中心、服务基层的能力水平,为各项工作提供及时高效的法治保障
(一)狠抓执法主体能力建设。为激发民警学法、用法热情,制定出台《鼓励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奖励办法(试行)》,对2020年度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民警和通过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的民警给予通报表扬。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大讲堂”线上培训,进一步增强了民警的证据意识、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将参加旁听庭审活动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规定动作,常态组织现场旁听庭审和观看庭审直播,增强民警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诉讼意识。组织开展全市公安机关法律知识竞赛备战培训,取得了个人一等奖的好成绩。
(二)主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积极适应检察监督执法新常态,主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依法执行检察机关的监督意见,对存在问题的案件认真整改,实行“一案一剖析”,举一反三,提升规范执法能力水平;对存在异议的依法依规提请复议复核。依托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推进“警检”联合办公,与检察院联合制定《关于捕前分流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关于提前介入侦查工作的规定(试行)》,与检法两院联合制定《晋城市城区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警检协调配合和监督制约,不断提升执法质效。
(三)全力服务保障各项中心工作。围绕扫黑除恶、打击“盗抢骗”、整治“黄赌毒”、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专项工作,研究解决疑难执法问题,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严格经济犯罪立案审查,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四)强化安保维稳法治保障。紧紧围绕建党100周年大庆、康养产业发展大会等重大活动和敏感节点的安保维稳工作,坚持法治先行,积极主动作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治保障,努力实现执法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五)组织开展12.4“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参加了全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展出宣传版面、拉设横幅、设立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向群众宣讲各项法律法规、防范安全知识,并针对当前社会较为关注的电信诈骗、网络安全等热点问题向现场群众做了讲解和答疑,引导大家理性维权、依法维权,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