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财政局

晋城市城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05

晋城市城区财政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ccq.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城市城区财政局联系(地址:晋城市城区华西小区16号楼,电话:0356-3055481,电子邮箱:jc3055481@163.com)。

(一)主动公开方面

通过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财政信息466条,其中工作动态135条,占总数的28.97%;部门预决算信息310条,占总数的66.52%;转发政策法规6条,转发财政部、财政厅相关政策15条占总数的4.5%。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通过编制财政月报,将每月财政收入、支出特别是民生支出、重点工程资金执行情况进行公布,并对财政收入结构,重点企业税收贡献进行分析。其次,对于重要经济、财税改革政策进行转发、分析,方便公众了解政策。每季度刊登一次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分析,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第三,信息公开的内容更加全面完善。2023年,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了财政工作动态90篇,包括业务培训、预算会议、政务公开等,达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加强财政预决算专栏建设。为进一步增强政府预算决算透明度,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加强决算信息公开力度,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按照上级财政局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对全区139个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信息和“三公经费”预算算信息在财政预决算专栏予以全部公开。二是强化微信公众号建设。通过规范推送格式、严格稿件审核、提高更新频率、注重报送时效等措施,加强对局微信公众号的维护,进一步提升关注度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方面

建立健全三级审核机制。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把握与本科室有关的重大政策、重点工作、突出成绩和热点,拟定初稿;办公室作为审核科室,在与报送人积极沟通的基础上对信息进行完善修改;最后经分管领导审定后及时报送发布,确保每篇信息不出现重大错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84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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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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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全面性、精准度还有待加强;二是信息编写的质量还有待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整改:加强财政信息公开的精度、广度和深度,强调信息公开的重要性,确保信息政治站位高、思想开放包容、内容积极向上、反映工作真实准确、对推动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有正向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