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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拨付凤鸣社区节能改造工程拖欠款项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26-06-11 发布机构: 城区财政局

  案    由:关于尽快拨付凤鸣社区节能改造工程拖欠款项的建议

  承办单位:晋城市城区财政局

  提 案 人:刘小建

  办理情况:

刘小建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尽快拨付凤鸣社区节能改造工程拖欠款项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集相关科室进行研究,现对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我局对区住建局了解,区住建局按照市住建局2016年度城乡建设工作目标要求,城区需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3万平方米。按照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意见,改造所需资金主要为企业自筹、社会资金投入、受益居民投入等方式予以解决。中央设立节能改造专项资金,对实施改造完成的项目给予资金奖励支持。各地财政应按照国发〔2007〕15号文件规定,对该项工作予以必要的资金支持。凤鸣小区改造完成后,申请上级奖补资金对完成内容进行奖补,该资金为奖补资金,中央、省、市按45元/m2,1:1:1配套,区级10元/m2,共145元/m2。通过《山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显示,资金来源为自筹及国家奖励。

二、存在问题

经与凤鸣社区了解,该项目完成投资462.38万元,未进行工程决算。我局多次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中央、省级奖补资金,未能给予拨付。

三、实际情况

我局已累计拨付钟家庄办事处市级、区级奖补资金164.61万元,市级、区级奖补资金按奖补要求已足额到位。因上级资金未到位,其中:中央134.69万元,省级134.69万元,共计269.38万元。

为推进该工程尽快完按要求完成改造内容,区政府垫付资金137.7万元(2020年1月,区政府安排资金87.7万元,2021年2月,区政府再安排资金50万元),累计拨付项目奖补资金302.31万元。此后我局又多次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拨付中央、省级奖补资金,未能给予拨付。

2025年4月,我局再次向上级部门请示协调解决配套资金,市局于2025年5月回复,2016年起,财政部不再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进行奖补,省厅亦不再配套财政奖补资金。

四、下步工作进展

我单位就此事项及时向区分管领导进行汇报,区分管领导组织区财政局、区住建局、钟家庄街道办事处和凤鸣社区相关人员就此事项进行了专题研讨。建议由钟家庄街道办事处申请报凤鸣小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财政决算评审,根据财评结果报请区政府安排区级资金给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