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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医疗统筹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医保统筹制度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24-06-17 发布机构: 城区财政局

成粉云委员: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深化医疗统筹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医保统筹制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十分深刻、中肯。近年来,我区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按照30元的标准实现逐年增长。随着医保参保人数及医保标准的逐年提高,财政部门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也在逐年增加。2023年,财政部门对医保基金的补助达到1.2亿元,为医保基金的稳定发展提供了财政支撑。

从2023年7月1日起,结合我区公务员医疗保障实际情况,在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建立我区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政策文件中第二条公务员医疗补助范围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及人员,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符合《国家公务员法》规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原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可参照执行。”2023年,我区共安排财政资金911万元用于我区公务员医疗补助,进一步维护医保基金的可持续性。

接下来,财政部门将积极配合医保部门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进一步探索多元化的医保筹资渠道,逐步提升医疗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并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