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约束和导向作用,近期,区财政局组织全区预算单位开展2025年度项目支出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经过有序推进,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全区149家预算单位(含科室代报)完成1307个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自评资金365440.33万元;同步完成64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评价金额409568.07万元,全面摸清资金使用成效,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夯实基础。
工作推进中,区财政局健全三项工作机制,全力保障自评工作质量。一是建立统一扣分机制,锚定评价基准。严格对照晋财绩〔2026〕4号文件精神,细化完善绩效自评打分细则,统一评价评判标准,规范审核流程,有效避免主观随意打分,做到评价流程有据可查、自评结果客观公正。二是搭建辅导督导机制,夯实工作根基。针对不同项目类型制定自评模板,采用线上实时答疑、线下精准辅导相结合方式,常态化开展政策宣讲与业务实操讲解。建立动态填报台账,落实“日跟踪、周汇总、周通报”工作模式,对推进滞后、填报质量较差单位重点督导。三是构建考核复核机制,严守质量关口。围绕预算执行、绩效目标实现、完成时效、填报质量四个维度开展综合考评,对预算执行率低于60%的项目、未开展自评的项目单独列示;将自评工作纳入财政重点绩效评价体系,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被评单位的绩效自评进行复核,重点核查数据真实性、逻辑合理性等,将复核发现问题与重点评价梳理的问题汇总形成整改清单,实行联动整改机制。
下一步,区财政局将持续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刚性运用,闭环落实绩效自评、复核、整改各项工作,持续提升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保障财政资金规范高效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