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财政局

晋城市城区财政局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04 发布机构: 城区财政局

晋城市城区财政局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关于制定学法计划、进一步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2022年度区级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公共部分、个性部分)>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推进依法行政、促进规范执法、深化法治宣传。同时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培养,引导全局干部职工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坚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财政法治建设组织保障

(一)加强党对财政法治建设的领导。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分工负责、部门各司其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部署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定期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确保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有力。

(二)加强财政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证件年审和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对单位新申领人员一律按规定参加专业培训考试。

(三)落实法律顾问制度。2022年,我单位继续与政府统一聘请的法律顾问协作,明确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在实际履职方面,未出现“聘而不用”情况。法律顾问切实发挥作用,多次参与行政决策审查文件及其他事务的探讨,提供法律风控指导。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为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我单位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22年我单位对6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12家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城区水务局和司法局进行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均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主动公开了行政执法信息,做到了事前公示及事后公告。 

(二)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认真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文字记录为基本方式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使用统一规范的财政检查工作底稿,记录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问题进行归纳汇总形成检查报告。检查工作完成后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规定,将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及可回溯管理。

(三)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制度。2022年进行的三项专项检查,均未发现严重违纪违规问题,未形成行政处罚,所以未进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好“互联网+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系统,及时录入业务及执法数据;做好权力事项管理系统相关工作。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健全财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局党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配合纪委巡查、审计监督和上级财政部门有关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及时完成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设提案办理工作;按照“科学合理、运转高效、系统完整、制衡有力”的总体要求,以财政预算管理、资金拨付、资金监督等财政主要业务为内容,制定和完善财政内控制度,通过优化流程、责任分解、内部授权、廉政风险等措施,将工作责任合理分解。

(二)全面推行财政政务公开。明确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与内容,规范主动公开的渠道形式,妥善做好各项公开工作。将预算单位预决算信息、各类政策信息及监督检查信息等依规在城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四、积极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一)领导干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通过集中学习和平时自学等方式,开展相关法律和党内法规专题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各位办事人员处理各类业务的水平。

(二)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制定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普法责任。面向服务管理对象宣传《会计法》等财务会计法律制度,面向预算单位宣传《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财政法律法规,面向财政人员,通过业务培训等形式,开展财政法律政策和综合法律培训学习。

五、坚持以政领财,深耕主业,持续规范预算绩效管理

(一)树牢以政领财,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履行财政使命,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融入财政全面从严治党、财税政策制定、预算收支安排、干部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

2、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始终将政治学习放在首位,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委重要会议、重要讲话精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等内容,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坚持一周一次集体学习,组织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强国”、“好干部在线”平台,跟进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二)全力保障民生,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投入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做好资金保障工作,支持“健康城区”建设,持续推进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落实社会保障待遇,有助力社会团结稳定;保障教育资金全额到位,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扎实推进我区教育事业提质增效;支持文化事业发展,保障人民生活丰富多彩;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支持农业生产发展。

(三)强化助企纾困,顶格落实各项政策

清理规范收费事项。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减税降费的精神,全面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专项整治行动,建立规范有序、公平透明的收费基金管理制度,有效帮助市场主体减负释压;响应山西省财政厅号召,为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减免国有房屋租金;落实担保贷款贴息政策,鼓励创业就业;积极开展“政采智贷”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四)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推进实施零基预算。依法将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加强各类政府资金、资产、资源的统筹整合,结合实际,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预算,提升财政保障能力;深化绩效预算管理。强化结果导向,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加快数字财政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商业银行非税电子化测试工作和部分单位关于社会保障政策、社会保障对象信息等基础数据的录入,加快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系统和省财政社会保障大数据库。优化预算评审管理。严把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关,相继出台了《晋城市城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级财政投资评审业务流程的通知》、《晋城市城区财政局评审机构委托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完善预决算评审机制,积极探索中介机构委托管理办法,有效规范评审委托程序与评审行为、保障工程项目质量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区经济发展。优化政府采购模式。加强框架协议采购组织协调,完善采购信息化系统操作规程,全面推行山西省电子卖场运用,强化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持续优化采购营商环境,提高采购透明度。创新国有资产管理。大力推行固定资产“二维码”标识化管理工作,将资产卡片信息转化为“二维码”标签,按照“一物一码”的原则,动态反映单位的资金运作情况及资产存量和变量,真正发挥存量资产的效能,避免资产的流失,逐步构建涵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从“入口”到“出口”全生命周期的制度框架。

(五)落实各类财政体制改革

1深入落实财政体制改革。推进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和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全面落实改革创新资金扶持政策,保障扶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2、深化资本市场县域工程试点改革。一是深入贯彻“蚂蚁雄兵”战略,践行“服务是海”理念,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主动作为,落实好相关优惠政策,为我区打造金融中心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撑。二是积极落实各项惠企惠民和减税降费政策,帮助我区企业提振信心、共渡难关.

3、惠民蔬菜直通车”项目。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与牵头单位沟通交流,全力配合落实好相关政策,积极发挥财政保障作用。

六、存在问题

从整体来看,制度建设、依法理财等方面成效显著,但仍存在问题:一是制度建设短板明显,少数干部职工依法履职意识还不强。二是宣传形式单一,普法创新意识还不够强。如法制机构缺乏专业法律知识人才,在普法、学法、用法工作中缺乏创新精神。

七、2023年工作计划及意见

  一是要健全制度。针对当前依法理财各环节中存在的问题,继续补齐短板,进一步落实内控制度。二是加强法律知识培训,使干部职工懂法、学法、用法,并应用到具体业务工作中。三努力做到线上线下办理事项的无缝对接,实现群众少跑腿,真正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晋城市城区财政局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