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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TA010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5-07 发布机构: 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冀周正委员:

您好!感谢您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我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但确实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就如您所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们非常赞同。现就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是持续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23〕24号),综合考虑农村区位条件、地理气候、地形地貌、经济发展水平、村庄常住人口数量及分布、污水实际产生量、集中收集难易程度、排水去向、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需求和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等,因地制宜选择资源化利用、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厂、相对集中式或集中式处理等治理模式或模式组合,改变生活污水造成的农村脏乱差状况和环境污染。

二是持续强化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根据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水利部《关于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19〕48号),对我区范围内所有涉及到农村的河道黑臭水体开展排查治理,实现“黑水”变“清水”、“臭水”变“活水”,展现农村新面貌。

三是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监管力度,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依法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排查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和违法建设项目等方面下功夫,加快建立健全和完善长效机制,确保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最后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衷心希望您在今后能够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注环境保护事业,并对我们工作的不足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