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晋城市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晋市政发〔2024〕11号),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关于晋城市城区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4年5月16日前向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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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