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晋市气防办函〔2023〕24号)要求,2023年3月20日起高湿静稳,大气扩散条件较差,可能持续出现重度污染。为有效减轻空气污染程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经报请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自2023年3月20日12时00分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3月18日启动的不利气象条件应对措施同步取消。请各镇(街道)、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各工业企业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