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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1-05
发布机构:
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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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
区直各相关单位,各工业企业,
根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晋市气防办函〔2022〕76号)
要求,
2022年11月6日起
大气扩散条件进一步转差
可能持续出现重污染过程,
为有效减轻空气污染程度,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经报请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
决定自
2022年11月6日0时00分
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
请各镇(街)、区
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各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
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各工业企业严格执行
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01
公众防护措施
1.
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2.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3.倡导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执行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度。
02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
一
)
工业源减排措施
1.冶铸企业:按照《关于明确2022-2023年秋冬季重点行业企业差异化应急管控措施的通知》(晋市气防〔2022〕2号)执行。
2.其它涉气工业企业严格执行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中橙色预警(Ⅱ级)对应的应急管控措施。
3.大宗物料运输企业(含煤矿及配套洗煤厂)停止中重型载货车运输(国六、新能源、危化品以及排灰、排渣、排矸车辆除外,排灰、排渣、排矸车辆必须使用国五及以上车辆)。
(二)社会源减排措施
1.除应急抢险、民生供暖外,城市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切割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浇筑、建筑拆除作业和喷涂粉刷等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涉及重大民生工程的需经市政府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严格落实扬尘管控“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否则停工整改。
2.各镇(街道)要加强露天焚烧管控,加大网格员巡查力度,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垃圾、落叶和秸秆等行为。
3.各镇(街道)继续严格落实精细化管控措施,加大对餐饮饭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区生态环境分局严查重处无油烟净化装置或装置运行不稳定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各镇(街道)和区市容环卫中心要进一步加大道路机扫、湿扫作业频次,清扫范围向背街小巷和街区内部延伸,减少地面垃圾滞留时间,防止扬尘情况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