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东街街道办事处

东街街道党工委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 2020-11-08 发布机构: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省委、市委、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保证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2.全面加强街道党建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组织、宣传、统战、政法工作,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街道监察员作用,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负责决定本街道城市基层党建的重大问题,提升基层党建整体水平。

3.领导街道办事处依法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能,支持街道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按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加强党对武装、统战等工作的领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街道管理机关干部和社区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发动、指导、协调、组织驻地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参加社区建设、社区管理、社区服务、文明城市建设等工作。

4.负责统筹推进依法治街工作,强化综合治理,及时处理矛盾纠纷,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确保辖区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5.讨论和决定本街道经济发展、文明建设、城市管理、社区建设、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对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的工作全面负责。

6.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协调机制,作为街道统筹区域化党建工作的议事协调平台,建立落实各级党组织向属地街道党工委报到制度,着力形成地区事务共同参与、共同协商、共同管理的工作格局。

7.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