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科: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日常政务、会务和事务的综合协调和联络工作;负责与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和各镇(街道)、各部门的日常工作联系;负责办理上级党政机关需由我区参加或组织的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承办区政府党组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政府全体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区政府召开的其他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区政府领导会见、会谈等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安排公务活动;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具体承办上级党政机关视察等公务活动;承办政府系统大型会议的审核、报批等工作;办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外出报备工作;负责办公室财务、资产和行政后勤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区政府的值班管理工作;及时提供宜公开的政务信息;完成区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文秘科:负责办理上级党政机关、同级县(市、区)政府、市直及驻区各部门公文的收发、流转、存档管理等工作;负责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上报区政府的请示和报告的初审、收发、流转、存档管理等工作;负责区政府常务会议的议题收集、流转等工作;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各类公文的编号、存档、印制及整理、移交等工作;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印鉴管理;负责刻制、颁发区直及驻区各部门的印章(含下属单位);负责机要通信和机要文件收发工作;负责办公室的保密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财务审计监督工作;及时提供宜公开的政务信息;完成区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督查室:负责对国务院和省、市政府要求落实事项、区政府决策部署、区政府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等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协调全区“13710”信息化督办系统管理及运行;负责区政府年度目标任务的分解;负责区政府及所属部门目标责任制的执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对重点工程、为民实事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协调区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编发《政务督查通报》;及时提供宜公开的政务信息;完成区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综合科:负责指导全区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下发上报公文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组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年度政府工作安排、年度政府工作总结,编写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报告以及区长汇报材料;负责区政府常务会、办公会等会议记录、纪要编发工作;负责区政府会议讲话、调研讲话的录音及整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区长署名文章的起草和撰写工作;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切实搞好对外宣传工作;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抓好重点调研课题的拟定,并负责组织进行调查研究,收集和撰写调研报告;及时提供宜公开的政务信息;完成区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信息科:负责指导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及时提供宜公开的政务信息;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政务信息工作,承担市政府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承担区政府领导对政务信息批示的督促落实工作;完善政府系统信息工作网络建设、做好与市政府及兄弟县(市、区)政府的信息联络和交流工作,积极进行信息理论的探讨和研究;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领导关心的问题组织信息调研;完成区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办股:负责区政府党组、区政府办公室党组与区委的党务联系,统筹协调区政府党组、区政府办公室党组各项日常工作,承担相关文稿起草工作,承办区政府党组会议、区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落实会议议定事项。承担区政府党组、区政府办公室党组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全区外事和台港澳相关事务,当好区委和区政府在外事工作中的助手和参谋;协调、处理全区的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事务;贯彻执行国家对台湾、香港、澳门工作的方针、政策,主管全区台湾、香港、澳门事务;加强全区与台湾、香港、澳门的联系,促进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完成区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