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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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晋城市城区十届人大九次会议 第11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6-06-15 发布机构: 城区自然资源局

李峰代表:

您好,对您提出的《关于在市区范围内增加公共厕所数量提升服务质量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关心与支持,我局立足无规划职能实际,围绕用地保障职责,现就落实措施答复如下:

一是主动对接市局,依据《晋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结合文旅大数据和诉求集中区域,将公厕新增选址的矢量数据与我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及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叠合分析,确保拟建地块符合耕地保护、生态保护等刚性管控要求。

二是盘活存量用地破解选址难题。我局向市局申请在选址时充分利用城区边角地、闲置地、街头绿地、口袋公园及市政公共用地,支复合配建、见缝插针建设公厕;鼓励现有公厕原址提质改造,在不改变用地性质、不扩大用地范围前提下,简化用地手续,缓解建成区用地紧张问题。

三是严格用途管制确保公益属性。加强公厕用地监管,严格落实用途管制,严禁擅自改变用地性质和使用功能,确保公厕用地专地专用,切实维护公共利益。

再次感谢您对公共服务设施的关注,我们将持续配合和服务好相关推进工作,积极推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提升城市形象和旅游满意度创造更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