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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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晋城市城区十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4-25 发布机构: 城区自然资源局

陈晋云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智慧央厨项目后续手续办理》,我局经核实,现答复如下:

智慧央厨项目位于城区西上庄街道牛山村,使用晋能控股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授权经营工业用地,经我局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沟通联系,该地块位于康养片区规划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因此无法按工业用地出具规划,需要按照工业用地转为商业用地办理出让用地手续。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文件,鼓励工业企业利用自有工业兴办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自营生产性服务业,经依法批准,对提高自有工业用地容积率用于自营生产性服务业的工业企业,可按新用途办理相关手续。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山西省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稳定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晋国土资发﹝2015﹞95号)文件,支持利用工业、仓储等用房、用地兴办符合规划的服务业,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改变用途的,经批准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晋政发﹝2021﹞95号)文件,支持服务业企业通过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等供应方式取得土地。

综合以上情况,智慧央厨项目使用晋能公司授权经营工业用地,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文件可以按规划把土地用途变更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并采取协议方式供地,具体到该项目需要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先行收回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带方案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