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城区自然资源局
关于成立晋城市城区野生动物救助站的
通 告
随着晋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我区陆生野生动物的种群和数量不断增加,救助工作压力也逐年上升。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我区野生动物救助工作水平,我单位通过充分调研,积极对接,发现晋城市城区范围内仅有一家企业符合救助野生动物要求,为晋城市城区国阳动物表演中心。经综合研究后决定授权其负责我区野生动物救助工作,并成立“晋城市城区野生动物救助站”。
一、晋城市城区野生动物救助站要求
(一)要对野生动物具有爱心、责任心;
(二)要有独立的野生动物救助处置室;
(三)要具备兽医证和专业的饲养员;
(四)能够提供野生动物救助场所,便于救助后留置观察和后续治疗;
(五)认真做好台账,将救治的野生动物进行登记造册;
(六)晋城市城区自然资源局将不定时对救助的野生动物进行查看,对不认真履职的终止合同,并收回其费用。
二、晋城市城区野生动物救助站职责
(一)能够听从区自然资源局安排,协助我局进行野生动物救助工作;
(二)对城区范围内受伤、受困、依法没收等的野生动物进行救治、饲养和放生;
(三)对野生动物进行科学合理的饲养管理,确保野生动物有足够的食物和水;
(四)对进行救治的野生动物做好检测,预防携带病毒;
(五)对野生动物场所要做好消毒措施,谨防携带病毒的野生动物与人交叉感染;
(六)对开展野生动物救治的人员、车辆等进行消毒处理。
晋城市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