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医疗保障局

城区医疗保障局开展“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 2021-04-14 发布机构: 城区医疗保障局

4月14日上午,区医保局由局领导牵头,组织业务骨干在区政府旁小广场开展了“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活动。同时,各两定医药机构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区医保局宣传现场

晋城市第二人民医院宣传现场


活动中,通过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条幅、现场讲解《条例》、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向广大群众宣传《条例》和医保相关业务知识、办事指南。对群众提出的各种有关医保的问题热情解答、释疑解惑,使广大群众深受教育。活动现场展示的图文并茂的宣传展板更是吸引了大批民众驻足观看,进一步激起了广大群众学习《条例》的积极性。

运祥口腔门诊宣传现场

新太行中医院宣传现场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于2020年12月9日经国务院第1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1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735号国务院令颁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改变了医保基金监管无法可依的被动局面,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本次宣传活动是根据国家、省、市医保局统一安排部署,旨在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守法意识,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并主动参与基金监管工作,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学习、宣传、落实、运用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全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