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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城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09

晋城市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ccq.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城市城区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晋城市城区泽州北路4025号,电话:0356-3098400,电子邮箱:cqaj2006@163.com。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区应急管理局按照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统筹推进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逐步实现信息公开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虚心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进一步提升我局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政府信息,截止目前,我局已在政务公开网站上公布各类政务信息共83条。其中组织机构共4条,机构法定职责1条,领导信息1条,内设机构1条,下属单位1条;部门工作共34条;安全生产领域共37条,其中行政管理10条,公共服务16条,政策文件11条;救灾领域共8条,其中行政管理2条,公共服务1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条,政策文件3条,依法行政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一是建立政务公开审查机制。政务公开内容首先报分管领导审查,分管领导审查后报领导小组审定,再进行公开;二是建立分类管理、因事而异的公开机制。根据公开的信息的时效性,把公开内容认真分类,需立即公开的及时公开,不需要及时公开的,每月月底统一审核,统一公开。三是建立统一公开机制。所有公开的内容统一交由专人通过相关渠道进行公开,确保公开内容不混乱。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健全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措施,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的通知》《城区应急管理局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制度》和转发了市应急局《关于印发〈晋城市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成立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为切实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明确了专人负责管理和发送,及时更新信息,并针对社会公众关切,特别是广大群众关注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等重点工作,建立网上舆情监管、报送、处理工作机制,组织专题解读分析,做好负面舆情应对、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

制定了我局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细化了各股室、直属各单位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严格的内部内容审核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局日常工作主要考核内容,各股室、直属各单位负责同志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实行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定期和不定期对我局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1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的重点不突出,信息公开的作用不明显,部分信息发布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程度有待提高、在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广度与深度、信息发布量等方面不足。

2023年,区应急管理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维度,不断提高区应急管理局政务信息工作的透明化水平;依托政务公开栏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向社会公开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信息。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用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知晓政务公开的内容,获取政务信息的方式。二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三是进一步落实工作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管理,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强化领导,加大投入,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和形式,力促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