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大起底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8-05 发布机构: 区政府工作部门

晋城市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大起底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全区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大起底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城市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5


全区安全生产排查整治

大起底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领导指示批示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区安委办决定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大起底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扎实做到三紧盯,一闭环,紧盯安全事故易发领域、紧盯安全生产短板、紧盯每一处安全隐患,形成排查-整改-回查全闭环工作流程,做到真排查、真整改、真回查以更坚决的态度和最过硬的措施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提升全区安全监管水平,以高水平安全生产保障全区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扎实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大起底行动,切实压实全方位安全责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合力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现成立区级行动领导组。

组      长:孙世新   市委常委、区委书记

            范永星   区长

    常务副组长:冯晓伟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  组  长:张海忠   区委常委、副区长

            郭晓晨   区委常委、副区长

            史晋雷   副区长

            赵耀华   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刘小虎   副区长

            冯军彪   副区长

            许钟蔚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员:各镇(街道)镇长(主任),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委办,办公室主任由区安委办主任姚林云兼任,负责统筹协调,收集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区级督导检查等工作。

三、任务分工

(一)五级大起底

实行区级领导带头查、监管部门重点查、镇(街道)定期查、村(社区)巡回查、企业全面查的五级大起底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强大合力,推动安全监管和综合治理一体化。

1.区级领导带头查:区委常委对包联镇(街道)、区政府领导对包联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半月至少开展一次调研督导,推动和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2.监管部门重点查:1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对本行业领域企业进行彻底摸底,填写企业摸底登记表(见附件1),并逐一进行检查,每次检查都要填写督导检查表(见附件4),做到100%全覆盖。2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每月至少上报1条重大事故隐患和1个典型执法案例。3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安全生产检查不少于2次,分管领导每月安全生产检查不少于4次。

3.镇(街道)定期查:1各镇(街道)要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彻底摸排,填写企业摸底登记表(见附件1),并逐一进行检查,每次检查都要填写督导检查表(见附件4),做到100%全覆盖。2各镇(街道)每月至少上报1条重大事故隐患和1个典型执法案例。3各镇(街道)镇长(主任)每月安全生产检查不少于2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对所包联片区和行业每月安全检查不少于4次。

4.村(社区)巡回查:村(社区)要落实包片包点责任制,每个村和居委会要确定安全网格员充分发挥好第一防线作用,按照不漏一沟、一坡、一片区、一场所、一部位的要求,用责任+网格+执法等有效举措,一体推进和织密每日点面上的实时巡查检查,并填写网格员检查表(见附件3强化对不安全的人员、不安全的苗头、不安全的因素的排查辨识,切实加强对无证无照企业、隐蔽作坊、流动摊点等的排查管控,及时发现、处置和上报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5.企业全面查:1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进一步落实好全过程安全管理制度。2建立完善全员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严格考核奖惩。持续深化反三违活动,让每个人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3)每月要对本企业每个单元、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开展1次全面自查自改,形成问题隐患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人,自查情况要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按照分级原则上报区级监管部门。4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深入现场开展4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分管领导每月至少开展8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填写企业自查表(见附件2)并留存。

(二)分类整改

1.现场整改:对于容易整改的一般安全隐患,责令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现场组织整改。

2.限期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一般安全隐患,由各镇(街道)、监管部门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生产经营单位按期整改并上报整改结果。

3.挂牌督办: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按部门、镇(街道)分级分类进行挂牌督办,并由牵头单位属地镇(街道)跟踪落实。

(三)回查落实

各镇(街道)、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对企业已经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进行不定期“回头看”:

1.企业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隐患,要进行复核验收、清零销号。

2.对限期整改和上级交办的问题隐患,要督促企业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改,并组织复查复检,确保销号闭环。

3.要加强行业领域企业隐患整改情况的复核验收,特别是对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要逐一进行复查,确保整改到位。

四、重点内容

(一)全面深化全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排查整治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全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城安办202358号)要求,对本地区、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大起底行动全面排查本地区、本领域地上有限空间、地下有限空间、密闭设备安全风险隐患,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避免盲目施救,坚决防范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1.各相关部门要督促本行业领域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整治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列出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2.各部门各企业要编制通俗易懂的教学资料和简便易行的作业手册,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教育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熟练掌握有限空间作业知识和作业能力及应急救援知识、技能后,方可上岗作业;

3.各部门各企业要8月底前,深刻总结并充分汲取近期全国安全事故案例教训,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整治以及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和指导服务等活动,开展一次有限空间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干部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遏制有限空间安全事故发生。

4.各领域牵头部门要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有限空间事故应急演练检验了有限空间下作业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可操作性,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及应急处置能力。

5.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将工作推进情况(包括工作进度、督导指导、建立机制、宣传发动、应急演练等工作情况和典型做法)于每月1日前报区安委办,9月28日前报送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二)煤矿顶板专项检查

为深刻汲取近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我区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复杂形势,切实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全力抓好城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现开展煤矿顶板专项检查行动。

1.加强采掘工作面顶板现场管理。要加强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可靠的临时支护,选用掘锚一体机、锚杆钻车等自动机械支护设备,作为顶板临时支护,确保掘进施工安全。要强力推进采煤工作面使用大工作阻力的液压支架、端头支架、超前支架,要明确规定液压支架升井检修时限,解决液压支架不升井,长期“带病”运行问题。要强化安全措施现场落实,严把工程质量验收关,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对锚杆、锚索实施编号或挂牌管理,确保支护设计、措施落实、支护材质、支护质量、现场验收、监测监控等各环节落实到位。

2.加强采掘工作面顶板生产技术管理。采掘工作面必须根据顶板条件,制定顶板支护措施,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工作面过老空、断层、破碎段等复杂情况要提前制定措施,主动采取注浆加固、补强支护等方式,超前化解风险。

3.加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在工作面遇到顶板破碎、淋水、地质构造带及应力集中区等复杂地段,必须加强地质预测预报,查明地质构造,并制定专项支护、采取注浆加固等措施,确保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在作业现场贯彻落实,严禁冒险作业。要开展好周顶板隐患排查工作,强化相邻巷道回采、交叉点、大断面及失修巷道等特殊区域顶板检查。

煤矿顶板专项检查由区应急局牵头开展,其他行业领域也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突出风险隐患,结合城区实际,开展相应专项检查。

(三)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全覆盖

各级各部门要深刻汲取高平市“8·2”有限空间亡人事故教训,结合区安委办《2023年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以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监管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为抓手,对从业人员分专业、分层次、分类别、分岗位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全面落实常态化全员培训,8月底前要覆盖到全行业、全领域、全链条、全岗位,提升每个人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

1.抓培训全员化督促企业制定培训计划,每月举办“轮训班”,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全覆盖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2.抓培训“常态化”。充分利用企业安全活动日、班前会、班后会等有利时机,以班组为单位,每天坚持开展一次安全教育,使教育培训由“要我学”变为“我要学”。

3.抓培训“专业化”。主管部门定期对企业进行帮扶,同时邀请专业教师、聘请安全生产专家进行讲座、授课。

4.抓培训“贯穿化”。充分利用每次对企业的安全检查,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查内容,确保安全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四)集中开展各领域应急演练

各镇(街道)、相关部门和各企业要认真分析本辖区、本部门(单位)灾害风险形势和安全生产态势,瞄准高风险隐患和事故灾害频发领域,制定应急演练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细化任务分工,精心抓好落实有计划、有重点的组织开展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充分发挥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磨合应急机制锻炼应急队伍、熟练装备运用、完善应急准备的作用,重点解预案不熟悉、分工不明确、机制不顺畅、协调不到位的问题,提高应急行动的整体效能。

各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区发改、工信、应急、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教科、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务、文旅、市场监管、商务、消防等重点行业部门(其他行业部门也要根据各自实际组织开展演练)8月底前要最少开展1次综合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或跨区域、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综合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认真研究后,确定负责人员、演练科目、演练时间、演练形式,并于810日前将应急演练工作方案报区安委办。

    五、保障机制

(一)明确职责分工

充分发挥区安委办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作用,持续深化“1+X”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根据我区实际,出台“1+13”安委会和专委会成员文件,成立煤矿、冶金、危化、道路运输、消防等13个专委会,各专委会要根据本领域监管实际,及时调整成员单位,明确牵头单位和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做到任务责任一个不漏,进一步推动行业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完善预警响应衔接联动机制

健全多部门、多媒体预警信息即时共享机制,完善发布渠道,打通预警信息发布的“最后一公里”。健全灾害预警“叫应”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强化预警行动措施落实,必要时采取关闭易受灾区域的公共场所、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以及停工、停学、停业、停运、交通管控等刚性措施,做到精准响应。

(三)健全信息报送制度

要加强和规范全区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反应快速、运行有序的事故信息报告机制,在事故发生后,加强信息共享,根据《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各镇(街道)、区安委会成员单位突发事故(件)信息报送进行规范:

1.明确事故报告责任主体及报送范围。对事故(件)报告主体及报送范围作出说明,为信息报送打好责任和信息基础。

2.明确报送时效。在报告主要领导,并经过信息研判后,根据突发事故(件)的等级划分,按报送时限要求上报。

3.明确报送模板。根据各领域实际设置报送格式及要求,按照规定对突发事故(件)信息编辑后进行报送。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细化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抓好本地区、本行业排查整治大起底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一线推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账单管理、办结销号、情况通报、警示约谈、督导巡查、定期调度、目标考核等工作机制,对大起底中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综合采取挂牌督办、对账销号、复查验收等办法,狠抓闭环管理,按时销号清零,并于每周五上午10时前报送每周调度表(见附件5)至区安委办。

(三)强化监管执法。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区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充分运用行政处罚、责令停产、暂扣吊销证照、查封扣押等法律赋予的权力,采取常规执法、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

(四)强化追责问责。区安委办对排查整治大起底中工作不认真、协调不到位、调度不及时的一律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区纪委监委对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刻意回避隐瞒事故隐患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对大起

底期间发生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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